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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200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9 生效日期: 2003-06-19
发布部门: 人事部
发布文号: 人办发[2003]54号
  各语种及类别、级别的合格标准见下表:
  
           A级   B级   C级
   英 语
        综合  60    55   50
        理工  60    60   50
        卫生  60    55   50
   日语       60    50   55
   俄语       60    60   60
   德语       60    55   60
   法语       60    60   60
   西班牙语     60    55   60
  


  请各地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述合格标准进行复核,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数据核对,确认无误后,再以适当方式公布考试成绩,并认真做好合格证的发放工作。
  


人事部 
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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