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人办发[200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
根据2000年度监理工程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1、监理工程师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科目为66分(试卷满分为110分)。
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为96分(试卷满分160分)。
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科目为66分(试卷满分110分)。
工程建设监理案例科目为72分(试卷满分120分)。
2、注册税务师
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四个科目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55分(试卷满分100分)。
二、请各地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按上述合格标准对相应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将统计结果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8月1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全国职称考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表:
2000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
200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
二○○○年八月四日
附表:
2000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
报考科目 报名
人数 实考
人数 合格
人数 合格率%
四科
二科
合计
200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
报考
科目 报考
人数 调整前 调整后 历年
合格
人数
合格
人数 合格
率% 合格
人数 合格
率%
五科
二科
合计
注:“历年合格人数”栏目请统计自本考试开始滚动以来到本年度累计合格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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