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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关于物业管理单位经理岗位培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7-03 生效日期: 1998-07-03
发布部门: 北京市
发布文号: 京小区办字[1998]第039号
京小区办字[1998]第039号 
 
各物业管理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助》((98)建房物字第18号)文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采取定点培训。经研究决定,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全国房地产业天津培训中心、建设部干部学院、上海(待定)为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指定单位。”本市的物业管理单位经理可视自身情况,自行选择上述培训地点(地址及联系电话附后)。 
  已取得《北京市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的物业管理单位中,除经理外,其他岗位的负责人,包括分公司经理、房管段(站)长。物业管理处主任、部门经理及房管员等必须参加我市组织的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指定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日 
 
  附件: 
 
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指定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座十九楼 
  邮 编:518035 
  电 话:0755-3363240、3215199或3202778转8193、8192 
  传 真:0755-3210043 
  联系人:肖建章、周薇、陈智勇 
  全国房地产业天津培训中心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29号天津房管局职工大学203室 
  邮 编:300070 
  电 话:022-27838870(直线)或27834338(总机)转323 
  传 真:022-27837801 
  联系人:杨德华、孙小曼 
  建设部干部学院 
  地 址:北京百万庄建设部干部学院 
  邮 编:100835 
  电 话:010-64936386、64918206、68393592 
  传 真:010-64936386 
  联系人:何开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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