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小区办字[1998]第039号
京小区办字[1998]第039号
各物业管理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助》((98)建房物字第18号)文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采取定点培训。经研究决定,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全国房地产业天津培训中心、建设部干部学院、上海(待定)为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指定单位。”本市的物业管理单位经理可视自身情况,自行选择上述培训地点(地址及联系电话附后)。
已取得《北京市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的物业管理单位中,除经理外,其他岗位的负责人,包括分公司经理、房管段(站)长。物业管理处主任、部门经理及房管员等必须参加我市组织的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指定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日
附件:
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指定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座十九楼
邮 编:518035
电 话:0755-3363240、3215199或3202778转8193、8192
传 真:0755-3210043
联系人:肖建章、周薇、陈智勇
全国房地产业天津培训中心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29号天津房管局职工大学203室
邮 编:300070
电 话:022-27838870(直线)或27834338(总机)转323
传 真:022-27837801
联系人:杨德华、孙小曼
建设部干部学院
地 址:北京百万庄建设部干部学院
邮 编:100835
电 话:010-64936386、64918206、68393592
传 真:010-64936386
联系人:何开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