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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田家炳实验中学第二期建设工程拆迁腾地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27 生效日期: 2000-03-27
发布部门: 长沙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长沙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第二期建设工程系我市重点工程。为加快工程建设,解决火星小区入学难问题,特就田家炳实验中学第二期建设工程拆迁腾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田家炳实验中学第二期建设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办理。 
  二、田家炳实验中学第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和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在4月20日前腾让和拆除。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田家炳实验中学第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内不准办理迁入和分、立户口,不准发放营业执照,不准新建、扩建、改建、出租、买卖房屋,不准强种作物、改变土地实用性质。 
  四、各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要积极支持田家炳实验中学第二期工程建设,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拆迁腾地、干扰工程建设,不准强揽工程,不准向建设单位索拿卡要。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影响工程建设的,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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