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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科教兴赣和人才强省战略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17 生效日期: 2003-07-17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赣府发[2003]1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开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新局面的意见》(赣发[2003]13号),大力实施科教兴赣和人才强省战略,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围绕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宏伟目标,把科教兴赣、人才强省战略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1.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坚持教育为本,全面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整合现有资源,促进教育、科技、人才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增强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和教育实力,构筑人才高地,努力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人才、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为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提供科技动力、知识贡献和人才支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2.主要原则: 
  ——服务经济建设原则。教育要为经济建设培养更多的急需人才,科技要为经济建设提供更多的科技成果,人才工作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把经济建设进一步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改革创新原则。把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结合起来,大力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努力营造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生动局面。 
  ——开明开放原则。以开放促发展,把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结合起来,加快教育、科技、人才对外开放步伐,实现与“长珠闽”的对接与互动。 
  ——优先发展原则。坚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集中力量解决关系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提升我省经济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3.到2005年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初步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育新体系。全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7%,博士学位授权点达到25至3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达到320至350个,在校研究生人数达到1万人以上。建成一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使高等院校成为我省知识创新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基地。职业教育基本满足经济建设对实用型人才的需求,继续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得到长足发展,初步形成终身教育体系。 
  ——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以产学研为纽带,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达2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工业出口额的比例达20%。以市场为导向,构建社会化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立20个左右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有重点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主要产业领域和学科建设40个左右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加快建设支持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人才队伍。全省初级以上职称、中专以上学历人员总量达到240万,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12%,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总量达120万,占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6%,保持人才增速与经济增速相协调、人才结构优化与经济结构调整相匹配、人才素质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初步建立起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机制,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努力实现教育跨越式发展 
  4.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进一步落实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政府责任。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确保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农村中小学编制内教职工工资;确保农村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20元、农村初中生人均公用经费30元到位;确保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到位。以促进学生接受更高层次教育为基本目标,注重传统教育与新兴教育相结合,迅速提高外语教学、计算机课程普及率,全面提升中小学学生素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管理。农村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农村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能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和初中就学的前提下,允许设立民办小学和初中。积极发展以社区为依托的公办、民办幼儿教育。 
  5.突破高中教育发展“瓶颈”,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按照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原则,制定土地、师资、招生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多种融资渠道,高起点、高标准扩建一批优质高中。依托优秀重点高中的品牌效应,利用社会资本,通过资产置换、异地建校、兼并弱校、创办分校等方式,扩张名校资源。从加强领导班子、充实教师队伍、改善办学条件、调整生源结构等方面入手,加强薄弱高中建设,争取在2至3年内消除薄弱高中。建立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适度调整高中阶段教育学费占培养成本的比例。 
  6.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速培养实用技术人才。各级政府要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实行职业教育设区市统筹管理,落实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办学责任。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以优质职业高中和技校为依托,通过市场运作,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探索优质民办学校与国有职业学校相互重组、兼并的途径和方式。鼓励和引导职业学校面向市场需求,设置专业,聘请企业管理技术骨干任教,积极与企业联姻,开展“定单培养”,为企业培养、培训和输送各级各类实用技术人才。加强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村青年脱贫致富和进城务工的本领。 
  7.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从2003年起,将大专层次专业设置权下放给高校;进行招生计划编制权下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扩大对省外的招生规模。高等学校要根据市场和我省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改革课程、教材,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快培养我省经济发展急需的人才,尽快满足科技创新的要求。运用行政资源,通过资本运作建设高校新园区,扩大高等教育发展规模。认真落实省政府对南昌昌东、昌北高校新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其他高校新园区、新校区建设,可比照省政府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8.进一步增强高校的科研创新能力。整合资源,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申报、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组建技术研究中心或其他机构,实现人力、物力、信息资源共享。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紧密围绕我省经济建设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平台,聚合人才队伍,开展重大项目联合攻关。推进产学研对接,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科技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支持企业在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或联合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中试基地,引导科技工作者、投资者进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型企业。 
  9.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公益性的民办教育在土地征用、规费减免、学生助学贷款贴息额度等方面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民办教育可按生均培养成本确定学杂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使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 
  10.以信息技术促进教育现代化。抓紧建设以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卫星视频系统为基础的远程教育体系,组织优秀教师、优秀课件和课程资源,对贫困落后山区实施高质量的直接教学,缩小城乡教学水平的差距。鼓励各类投资者采取多种投资方式,推动多媒体网络电脑教室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启动现代远程培训,利用网络技术,尽快提高边远山区教师教学水平。 
  三、加强技术创新,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和促进发展的能力 
  1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科研院所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整合优化科技资源,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与基础条件较好的高校和大中型企业合并、合作和联合,实行多种形式的转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寻求社会力量的支持,提升技术水平。以组建国家级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核心,建设“景德镇中国陶瓷科技城”,探索依靠体制、机制创新的现代陶瓷产业发展新途径。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和博士后工作站,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 
  12.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创新合作机制,拓宽合作渠道。巩固和发展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及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科技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和支持“三校两院”的项目中试,争取更多的高新技术成果在我省实现产业化。进一步扩大对省外、境外、国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大项目。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基础上,以企业为主体,实施再创新,形成新的自主知识产权。 
  13.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加快企业信息化工作,重点抓好制造业信息化工作,选择一批示范企业采用适用的信息化技术,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加速全省制造业信息化进程。力争省重点骨干企业、大型企业集团在2年内实现管理信息化。以电子政务为突破口,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实行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重点支持软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软件项目、软件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拓宽我省软件产品和服务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各级财政性支出的软件采购,优先支持本省的软件企业,促进我省软件产业发展壮大。 
  14.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多渠道筹措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重点在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培植高新技术新兴产业,加速产业化进程。选择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的重大项目,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以稀土、有机硅、铜精深加工、半导体照明工程、数字化电视工程和中药现代化等领域和项目为重点,实施“火炬计划”,组织科技攻关,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凡经省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新增地方财政收入部分,5年内由当地财政部门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其再发展。 
  15.大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研究开发的主体,加强产学研联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冶金、汽车、有色金属、中成药、食品、电子信息及现代家电为重点,加大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力度。选择一批对我省经济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政府贴息形式,支持重点技术改造和“双高一优”(高新技术产业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优化产品产业结构)项目。切实加强知名品牌、著名商标、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和企业无形资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鼓励引导企业按国际化标准进行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生产,增强我省企业的市场整体竞争力。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的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和社会各界,领办和参与创办民营科技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校办企业和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吸纳社会资金,转制为民营科技企业。 
  16.加快科技园区发展。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服务功能,创新管理体制,按照一区多园的模式,拓展发展空间。省级高新区建设要突出技术和产业优势,逐步成为各类工业园区的技术、机制创新的辐射源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省级高新区和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经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可参照执行国家级高新区的有关优惠政策,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对已批准设立的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民营科技园、农业科技园等各类科技园区,要加快建设步伐,充分发挥科技园区孵化器作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17.切实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积极组织农业科技攻关,实施“星火计划”和“八大科技燎原行动”,加强星火产业带、星火密集区、区域性支柱产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积极推行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农业科技信息网和以农民为主体的技术经济组织,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和运用,为发展特色农产品及其深加工、绿色食品种养加工提供科技支撑。以市场、资本、技术为纽带,加强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实施“农业科技产业化示范工程”。选择我省道地中药材以及特色药材,建立若干个符合GAP标准的生产种植基地,运用高新技术加工和开发中成药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加速中药现代科技产业基地建设进程。 
  18.进一步推动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攻关。加强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和减灾防灾等社会公益性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强化对多发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职业病等疾病防治的研究,加快建立公共卫生长效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性疫病和灾害的能力。进一步强化生态经济和环保产业的科研攻关,提高环境质量。坚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进一步完善“山江湖工程”发展规划,建立各具特色的生态经济示范区,促进“山江湖工程”的二次创业。坚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并重,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多元化投资方式,兴办兴建科普机构及其设施,促进科普产业的发展。通过政策引导,调动社会资本大力创办科技中介组织,为经济建设提供科技服务。 
  四、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三个环节,努力造就宏大的人才队伍 
  19.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到2010年,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培养上百名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优秀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理论专家,培养上千名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培养上万名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起骨干作用的学科带头人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举办高层次人才研修班,加强出国培训和学术交流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 
  20.强化高层次人才资源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智力优势。通过构建尊重人才、鼓励创业良好机制,培养、用好现有人才资源。大力支持和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以创办实体、短期讲学、合作研究与开发等方式为江西经济建设服务。统一规划,集中建设一批高级人才公寓,着力解决高层次人才家属就业、子女就读等实际困难,为高层次人才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建立和实施“江西省海外人才工作证”、“江西省外国专家证”制度,有组织地面向海外招聘人才,大力引进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的外国专家和留学人员来赣创业。实施留学生创业工程,进一步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为留学人员搭建优质创业平台。加强博士后工作,到2005年,全省要新建成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不断扩大博士后招收人数。 
  21.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从今年开始,以科研、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用3年的时间,在全省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聘用制度的正常化、规范化。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制,管理岗位实行职员制,工勤岗位实行等级规范。行政领导人员实行公开选拔、直接聘任、推选聘任、委任等多种任用形式。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实行人事代理制。抓紧建立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 
  22.建立开放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中国江西人才市场”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立足江西,覆盖中部,面向全国”的市场辐射和人才集聚效能。加快京九和浙赣沿线中心城市人才市场建设,积极参与“长珠闽”人才一体化进程,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以人才为纽带的资金、产品、技术的梯度转移。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健全供求和资质评价机制,促进经营管理人才配置的市场化。加快推进人才市场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以及外资积极参与人才中介业务经营,增强人才市场活力。加快人才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建立人才信息供求发布制度,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充分发挥驻外机构作用,收集、沟通人才信息,为招才引智牵线搭桥。 
  23.鼓励人才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到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作或创办经济实体的,办理辞职手续后,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并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继续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用3年时间为全省每个乡镇选派1名高校毕业生,经过2至3年锻炼,经考试考核合格可录用到机关工作,重点充实乡镇机关。 
  五、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 
  24.加强领导,建立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把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研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把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指标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教育工作要将义务教育控制辍学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职业教育及高等教育就业率,高校科研成果增长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科技工作要将科技成果转化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工业出口额比例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人才工作要将初级以上职称、中专以上学历增加人数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各项考核指标落实到位,将科教兴赣、人才强省战略落到实处。 
  25.调整投入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要确保教育、科技投入按法定增长。科技三项费要集中70%用于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附加值和市场份额高的重大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加强各级各类科技投入资金的集成,省直各部门科技投入资金要重点支持全省六大支柱产业核心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和重大技术攻关。加强科技经费使用的审计监督,加大计划项目的招投标力度,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教育事业规模,调整教育结构和布局,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发挥更大效益。 
  26.进一步探索和拓宽教育、科技融资渠道。按市场化要求,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引进省外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形成政府投入为先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格局。采用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措施,引导、鼓励企业增加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资金的投入。综合运用政府各种行政资源,吸引金融资本及社会资本兴办教育,发挥政府有限资金的扩张效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采取拍卖、租赁、置换等方式,激活和扩大现有教育、科研资源。后勤社会化改革,由高等教育向高中阶段教育延伸。加强教育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扩大学生助学贷款的范围和规模。 
  27.支持和鼓励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按照技术资本化、资本人格化、要素分配细分化的原则,通过股权、权益、奖金等收益方式,激励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中有功的经营者和科技人员。对高等院校、省属科研院所所属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依法评估国有资产、公正完整披露信息和实行公开竞价的基础上,借鉴MBO方式,鼓励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收购。在科技成果(含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转化中,可采取一次性分配、多次分配、年度收益分配等形式,以现金、股份、期股(权)等方式对科技成果的完成者和转化实施者进行奖励。入股作价和发明专利作价、职务科技成果转让作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实行财政经费包干及同经济效益挂钩等多元化的动态调控管理。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采取岗位定酬、按业绩定酬等方式自主确定分配办法,档案工资可与实际收入相分离,有条件的单位可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逐步形成报酬与贡献挂钩的分配机制。 
  28.改进科技评价工作和科技奖励办法。按照“目标导向、分类实施、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完善各类科技评价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评价制度。积极鼓励和支持从事科学技术评价的中介机构的建设与发展,建立健全评价机构资格认证制度,以及与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相配套的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中介机构行为,促进科学技术评价专业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各类科技奖项的评定,要把所取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作为科技奖励的重要指标,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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