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存款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1-07-08 生效日期: 1991-07-08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发布文号: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关于加强企业存款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印发你们。请按照今年召开的全国建设银行筹资储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行实际,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送总行筹资储蓄部。 
 
 
关于加强企业存款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企业存款是建设银行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吸收企业存款是我行的一项传统业务。加强企业存款的管理,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存款,增强建设银行资金实力,支持国家建设,促进经济的发展,提高经营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各级行坚持传统业务优势,不断巩固和发展政策性存款阵地。同时,顺应客观形势的发展,不失时机地拓展企业存款渠道,使吸收存款的范围从基本建设扩展到生活、流通领域,存款有了很大的增长。但是,在内部管理上还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真上有的同志还停留在过去那种单一拨款银行观念上,重贷轻存,重支轻收。二是管理分散,整体优势发挥不够。三是至今没有建立统一的存款管理办法,一些工作抓而不实。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企业存款的稳定发展。为加强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组织吸收企业存款,是建设银行的基本职能,也是我行筹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行要继续巩固发展,发挥整体优势,理顺内部关系,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扩大范围,稳定增长;要以“建”字号单位存款和自筹基建等政策性存款为体,积极发展新客户,扩大边际性存款,努力实现企业存款的稳定增长。 
  (二)管理原则。根据建设银行企业存款范围宽、种类多、多部门分管的特点,实行“统一计划、条块结合、分别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统一规划,即由总行统一确定全年企业存款新增计划数,由上而下逐级分配任务,作为指令性的计划指标。 
  条块结合,即实行双重管理,上级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下属分行的对口业务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协调、指导:省(市)级分行、地(市)级中心支行、县支行(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以分级管理为主。 
  分别管理,即按行内现行业务分工,分别由各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具体的组织管理。 
  分级负责,即实行总行、省级分行(含计划单列市分行,下同)、地(市)中心支行、县支行四级行分级负责制。 
  (三)企业存款范围。按现行信贷收支项目统计月报口径,大致可归属为十二个项目:(1)自筹基建资金存款;(2)更新改造资金存款;(3)建安企业存款;(4)开发承包企业存款;(5)工业企业存款;(6)单位定期存款;(7)专用基金存款;(8)单位大面额可转让定期存单;(9)单位借入资金存款;(10)其他企业存款(含信托存款);(11)其他存款;(12)部门企业委托贷款基金结余。 
  (四)部门分工职责。建设银行企业存款管理工作涉及筹资、计划、拨款、信贷、建经、会计等部门,需要明确各部门分工职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筹资储蓄部是全行企业存款的主管部门,总行在“三定”方案中把企业存款的管理归口在筹资储蓄部。目前正在制定各分行的“三定”方案,各分行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存款牵头部门,把工作抓起来。牵头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是:负责制定企业存款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度办法;组织协调行内外关系,解答和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企业存款的综合管理,参与制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战略,对下分解落实存款任务,检查、考核企业存款计划执行情况;制定和实施考评、奖励办法;预测企业存款发展趋势,调查、研究、分析企业存款升降原因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管理的意见。 
  2.各级计划部门负责企业存款综合计划的编制、分配下达与调整;负责企业存款资金的平衡调度和统筹运用;负责企业存款的综合统计、分析。 
  3.基层会计部门(营业柜台)是办理企业存款收付结算的窗口,具体职责是:负责按照会计制度、结算办法和开户规定,为企业存款单位开立帐户,办理转帐、托收承付、汇划和现金收付结算,保证客户正常支付。 
  4.各级投资拨款、信贷和建经部门,是负责各自相对口的企业存款工作的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负责实施分解后的存款计划,组织有收企业单位的存款,完成核定的增存任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将应该存入建设银行的资金及时、足额的收进来,并按规定实施财务监督;按照上级规定向各级计委编报自筹基建资金交存情况报表;调查、反映存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扩大吸收边际性存款,努力开辟新的存款渠道,积极做好稳定老客户、争取新客户的工作,拓展存款资金来源。 
  (五)职能部门管理存款单位的范围。按照谁管哪方面的业务,谁分管哪方面的存款单位,并落实到人。具体分管内容由各行根据现行业务分工的情况确定。大体划分: 
  1.投资拨(贷)款部门管理的存款单位:纳入国家基本建设的各级财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等自筹基建资金拨款,以及不占投资规模和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设备大修、房屋改造、市政建设、零星基建等建设资金拨款;财政、部门、企业单位技术改造资金存款;建设部门、建设单位专用基金存款;中央、地方地质勘探和勘测设计单位存款;建设单位外埠汇入采购资金存款;代理发行债券、股票存款和特种企业存款,以及建设部门、建设单位的定期存款和其他资金存款。 
  2.信贷部门管理的存款单位:与建设银行基建贷款、更改措施贷款合并使用的自筹基建资金和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存款;部门、企业单位借入资金存款;由建设银行发放工业流动资金贷款企业的结算户和专用基金存款;贷款单位发行债券的存款和其他资金存款。 
  3.建经部门管理的存款单位:中央、地方国营、集体、个体建筑安装企业、开发企业、对外承包企业、基建物资供销企业和建材企业结算户存款;建安、建材、开发企业的专用基金,定期存款和其他资金存款。 
  为了便于管理和考核,部门抓的存款单位,原则上按会计科目设置的存种划分,部分有交叉的科目,如专用基金和其他存款等,原则上由分管该项存款单位多的部门管理。 
  (六)计划管理。 
  1.存款计划自下而上的编报。每年第三季度末,各级行主管企业存款的部门要会同分管部门,根据当年存款计划执行情况,预测下年度的发展趋势,提出下年度存款计划的初步意见,由同级计划部门平衡编报综合计划,逐级上报。 
  2.企业存款任务自上而下的核定。每年初,总行根据信贷平衡的需要和客观经济形势的可能,确定当年新增存款总额。筹资储蓄部要分析各种因素,并结合各行上报的存款计划,核定各省级分行的新增存款任务,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且下达各行。省级分行、地(市)级行,由计划部门会同主管企业存款的部门,按上级行核定的存款任务分解下达计划,既分块,又分条,双管齐下。 
  3.各经办行(处)应根据上级行核定的存款任务由计划部门会同主管企业存款部门按存种分解计划,落实到分管存款单位的部门经办人员,并将计划的落实情况逐级报上级行备查。 
  4.执行计划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变化需要调整计划时,由主管企业存款的部门提出原因和理由,经计划部门平衡后报上级行审批。 
  (七)加强内部联系。企业存款的管理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 
  1.各级计划部门应将综合信贷计划,上级行下达的增存任务、分配或调整下级行的存款计划,以及信贷收支执行情况的报表、简报、情况反映、统计分析等资料,及时抄送或通知同级筹资、拨款、信贷、建经等业务部门和有关经办人员,以利工作衔接。 
  2.会计部门应注意分析存款的收付情况,对发生较大增减变化和发现异常现象,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3.分管存款单位的部门和经办人员,应将有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相关人员。当获悉将新上自筹基建、更改项目和新来行开户单位信息,要及时通知会计柜台,以便做好接待和开户准备;存款单位将要存入大笔资金或支出大额款荐时,要及时与会计柜台和计划外工程违反规定开支,要及时通知内勤人员注意审查用款,把好关口;随时将经管单位存款变化情况及其原因提供计划部门和主管企业存款部门,以便掌握动态,进行综合分析。 
  4.内部联系方式要多种多样。如由主管行长主持定期召开企业存款分析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或以记录簿、便笺、卡片、表格等形式传送。 
  (八)加强对企业存款业务的管理。要本着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以密切银企关系为立足点,努力提供良好的服务,不断增强吸存能力。 
  建设银行管理自筹基建资金和建筑企业、开发企业财务,负有执行国家政策和财政监督的职能任务,既要抓交存,又要监督支用。对那些应存建设银行管理的资金,要深入单位宣传国家规定和要求,督促及时、足额交存。对那些不执行国家规定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措施,并依靠当地政府和计委、财政、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协调解决。支用政策性存款,要按照有权机关批准的计划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查,防止转移资金和不合理的开支,对违反规定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开支,要拒绝付款。 
  全行管理企业存款的部分,都要热情为存款单位及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主动帮助审查工程预算、工程决算,办理各种收支结算,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提供信贷支持,帮助解决生产建设过程中暂时不足的资金;为开户单位提供有关的投资项目评估、招标投标、财务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增强客户对建设银行的信任感和吸引力。 
  (九)考核和奖励。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企业存款进行检查考核,主要包括新增存款计划完成率、年度计划完成率、流动资金贷款吸存率等主要指标。要经常分析企业存款的特点和变化规律,考察各类存款动态,观察政策影响程度和工作成效,研究对策。各行要结合实际摸索一套切实可行的存款责任制,与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等结合起来,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吸收和管理存款的积极性。 
  要实行鼓励政策和措施。今年总行按各分行全年月平均新增存款余额进行奖励,各级行也要建立相应的存款奖励办法。在分配贷款指标上要实行倾斜政策,以存定贷,存贷挂钩。有条件的行还要考虑用一定比例的流动资金贷款指标,用于奖励超额完成存款任务的行处。 
  (十)切实加强领导。企业存款的管理是全行性的工作,涉及到各个业务部门,必须加强领导。一要领导重视。各级行都要有一位行级干部分管企业存款工作,负责部门之间的协调;二要加强执行政策、制度的管理,及时制止和纠正公款私存和破坏性的竞争行为;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存款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从而使企业存款的管理工作走上正常运行的轨道。 
  为了加强基本建设贷款管理,建立正常的内部操作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基本建设贷款的安全性和效益性,逐步实现基本建设贷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苛本建设贷款办法》《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评审管理的几项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现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内部管理规章。 
第二条 原则 
  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操作与管理,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基本建设贷款发放,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必须纳入投资计划和信贷计划,执行国家有关的经济法规; 
  2.执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办法》、《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评审管理的几项规定》和本管理夫程; 
  3.贷款项目坚持先评估集体或逐级审批,后承诺和择优发放的原则; 
  4.恪守信用,严格履行借款合同,按贷款计划供应资金,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第三条 方式: 
  基本建设贷款实行计划、指标管理,总行对分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同)实行项目计划、信贷计划双重管理;分行对经办行、经办行对借款单位实行指标管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