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关于大宗交易业务联网测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15 生效日期: 2004-03-15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方便会员单位熟悉、掌握本所大宗交易系统的使用方法,确保大宗交易系统的顺利启用,本所定于2004年3月22日至2004年3月26日期间,每交易日收市后15:30至17:00为会员提供大宗交易模拟测试环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测单位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 
  3、具有大宗交易业务权限的各会员及下属证券营业部 
  二、测试内容 
  1、进行大宗交易系统功能测试,包括: 
  (1)系统功能:用户登录、设置用户信息、定制证券信息、退出登录等; 
  (2)交易报价:意向报价、意向报价撤单、成交申报、成交申报撤单等; 
  (3)交流空间:商务洽谈、商务论坛等; 
  (4)数据查询:意向报价查询、成交申报查询、证券价格查询、在线用户查询、历史交易信息查询、交易日志查询等; 
  (5)数据下载:申报库下载、确认库下载、报价信息库下载等; 
  (6)意向报价行情的广播、右键菜单功能:转洽谈、转成交申报、意向报价、意向报价撤单等; 
  (7)状态栏显示信息。 
  2、网络连通性测试及CA认证测试。 
  三、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测试项目 
  15:30大宗交易系统开放时间 
  16:00大宗交易开盘时间 
  16:45大宗交易收盘时间 
  17:00大宗交易系统封闭时间 
  报价及交易功能只在交易时间(16:00--16:45)内可以使用,其他功能可在整个开放时间到封闭时间内使用。 
  四、测试数据 
  1、所有正常交易的证券均可进行大宗交易。 
  2、以当日测试系统发布的行情为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确定交易参考价。 
  3、所有证券大宗交易的最低数量限制为100(股票单位为股,基金单位为份,债券单位为张),最低金额限制为1000(B股单位为元港币,其他证券单位为元人民币)。 
  五、关于大宗交易测试的特别说明 
  1、测试席位必须是已申请大宗交易业务权限的席位。 
  2、测试用户必须是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并领取了CA证书的用户。 
  3、大宗交易的业务规则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可通过网站WWW.SZSE.CN->规则/指南->交易所业务规则->交易类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查阅) 
  4、会员营业部可通过网站WWW.SSSCC.COM.CN下载《大宗交易用户操作手册》,访问位置为主页->下载专区->《大宗交易用户操作手册》。 
  5、大宗交易通信系统通过浏览器直接访问。访问大宗交易系统的计算机,必须运行MicrosoftWindows中文操作系统(WindowsNT用户请到//www.ssscc.com.cn/下载EKeyWinNT版驱动程序),并安装MicrosoftIE6.0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软件。另外,浏览器的安全配置需要允许JaveApplet和JavaScript的运行,并允许cookie的使用。测试期间用户必须使用数字证书,需要安装其客户端软件。 
  6、大宗交易用户通过深圳证券地面网接入大宗交易系统,在测试日大宗交易系统接入如下网址: 
  通过DDN和拨号连接的用户请访问地址https://172.40.1.238:7021/ 
  通过总部接入的用户请查阅双向通信程序配置中的通信服务器地址,如果通信服务器地址为172.40.3.xxx,请通过https://172.40.3.238:7021/访问大宗交易系统;如果通信服务器地址为172.40.4.xxx,请通过https://172.40.4.238:7021/访问大宗交易系统。 
  7、本大宗交易测试不涉及股份及资金结算,每日测试完毕后交易所不发送任何股份及资金结算数据。 
  六、注意事项 
  1、请在测试前详细阅读《大宗交易用户操作手册》。 
  2、测试时间段内访问大宗交易系统,如果可以看到大宗交易系统登录界面,则说明通信线路正常。 
  3、测试中如发现异常现象,请及时通过电话(0755-83182222)报至深圳证券通信公司。 
  4、大宗交易系统正式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七、测试联系电话: 
  0755-83182222(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 
  0755-82083510(深圳证券交易所)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