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质安函[2004]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安监管规字[2004]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并填写《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包括第八项,但不盖“推荐单位”公章),汇总后于2004年3月15日前寄报至工程质量安全司,由工程质量安全司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工程质量安全司 王天样
联系电话:010-68393920
传 真:010-68394101
附件:《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煤研字[2004]1号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
二○○四年二月九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安监管规字[20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和技术示范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现将科技成果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各行业协会(学会、联合会),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管理的大型企业和国家局直属事业单位为科技成果奖的推荐单位。
二、各推荐单位组织推荐的各类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必须符合《意见》规定的申报条件,按要求填写《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格式附后,可在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下载电子版本),并提供有关材料。
三、请各推荐单位于2004年3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推荐项目简介(限2000字以内)、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各3份和软盘)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规划科技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联系人:朱凤山;林岚
联系电话:(010)64463167;(010)64463177
E-mail:aqkj@chinasafety.gov.cn
附件: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〇〇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