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关于下达《第二批箱式配电站扩大试点小区名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20 生效日期: 2001-01-20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沪住工[2001]025号
市区、市东、市南供电公司、各有关供电所、各区、县住宅发展局(署)、各有关单位: 
  在市政府领导的直接关心下,在市电力公司、市住宅发展局的共同组织、推进下,本市住宅小区应用非晶合金箱式配电站供电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使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根据市政府“箱式变压器扩大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经市电力公司、市住宅发展局共同商定,第二批再安排18个新建住宅小区(主要是市府实事完整街坊与四高小区、示范居住区、康居示范工程村镇住宅建设试点小区)列入非晶合金箱芪配电站供电方式扩大试点范围。同时在有条件的小区装置居民分时电表,远程抄表系统,逐步试点装置居民蓄热式热水器。希望各供电公司、各有关供电所、各区住宅局进一步加强领导、积极协作、密切配合,根据各小区的实际情况作好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扩大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附:《第二批非晶合金箱式配电站扩大试点小区名单》(略tbd180) 
 
 
上海市住宅发展局 
上海市电力公司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3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