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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下达《第二批箱式配电站扩大试点小区名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20 生效日期: 2001-01-20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沪住工[2001]025号
市区、市东、市南供电公司、各有关供电所、各区、县住宅发展局(署)、各有关单位: 
  在市政府领导的直接关心下,在市电力公司、市住宅发展局的共同组织、推进下,本市住宅小区应用非晶合金箱式配电站供电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使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根据市政府“箱式变压器扩大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经市电力公司、市住宅发展局共同商定,第二批再安排18个新建住宅小区(主要是市府实事完整街坊与四高小区、示范居住区、康居示范工程村镇住宅建设试点小区)列入非晶合金箱芪配电站供电方式扩大试点范围。同时在有条件的小区装置居民分时电表,远程抄表系统,逐步试点装置居民蓄热式热水器。希望各供电公司、各有关供电所、各区住宅局进一步加强领导、积极协作、密切配合,根据各小区的实际情况作好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扩大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附:《第二批非晶合金箱式配电站扩大试点小区名单》(略tbd180) 
 
 
上海市住宅发展局 
上海市电力公司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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