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办科[2004]9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行业学(协)会:
为加强建设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工作,扩大专委会的代表性,充分发挥专委会在我部科学、民主决策中的有效作用,经研究,决定根据需要增设新的专委会并扩大原有专委会的规模。现将组织开展推荐专委会专家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设新的专委会
新增设的专委会包括:建设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建设部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经纪专家委员会、建设部村镇建设专家委员会;原有的建设部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增设“新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专业委员会”。每个新增设的专委会规模控制在40-50人。
二、扩大原有的专委会规模
原有的建设部历史文化名城、城乡规划、住宅建设与产业现代化技术、信息化、城镇化、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新型建材制品应用技术等12个专委会和16个专家组(或专业委员会),在原来的规模基础上,各新增人数20-30人。
三、推荐专家数量要求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每个原有和新增设的专委会(专业委员会或专家组)一般推荐1名专家。各有关行业学(协)会为与本学(协)会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委会(专业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1名专家。
请根据本通知要求,依据《建设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建设部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认真组织本地、本行业的专家申请,并做好审查推荐工作。申请书(附件一,可从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gov.cn上下载)于2004年12月15日前报送到我部科学技术司(联系人:高雪峰,电话:010-68393823、68393282,电子信箱:gaoxuefeng77@163.com)。
在职行政人员一般不应作为推荐专家人选。申报过程中有关专业技术方面的业务要求问题,请与我部有关的主管业务司联系(联系人见附件二)。
附件:
1.建设部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书(略)
2.有关业务司联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四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二:
有关业务司联系人
主管司局专委会或专家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城乡规划司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刘金声010-68393535
城乡规划专家委员会
*村镇建设专家委员会
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住宅建设与产业现代化技术专家委员会陈健容010-68393066
*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
*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经纪专家委员会
科学技术司信息化技术专家委员会高雪峰010-68393823
城镇化专家委员会
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专家委员会
新型建材制品应用技术专家委员会
建筑金属应用技术专家委员会
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
*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新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专业委员会
城市建设司风景园林专家委员会赵丽莉010-68393661
风景园林专家委员会风景园林专家组
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
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市政设施专家组
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城镇燃气专家组
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城镇供热专家组
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城镇供水专家组
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排水和污水处理专家组
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城市交通(公共交通)专家组
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城市轨道交通专家组
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环境卫生专家组
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城建监察专家组
质量安全司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朱长喜010-68394582
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勘察与岩土工程委员会
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建筑结构委员会
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市政工程委员会
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施工技术委员会
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建筑智能化技术委员会
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建筑安全委员会
注:带“*”号为本次新增设的专家委员会或专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