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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0-18 生效日期: 2004-10-18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办特[2004]3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金质工程建设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求,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加快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建设,为全面开展金质工程积累经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领导,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工作作为本部门金质工程建设的一部分,并协调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与其他信息化工作的关系,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平台能够在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平台上运转。 
  二、要按照总局金质工程和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的要求,配置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和网络通讯设备。 
  三、要按照总局《关于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及工作目标的意见》(国质检特〔2004〕264号)的要求选择或开发软件。已开发软件的省份,要求按照总局有关要求对软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在今年11月底前必须向总局数据库传递数据。对于目前还没有软件的省份,建议使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软件。该软件经过近半年的使用,已通过总局组织的验收,符合总局金质工程建设和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的要求。请有关省份尽快安排软件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在2005年6月底前能够完成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并能够与总局进行数据交换。 
  四、要充分重视信息化网络的维护,要制订专门的维护方案,落实维护费用,保证软件系统能够长期有效运转。对使用自主开发软件的省份,要与开发商研究制订维护协议。对使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发的软件的省份,可参照开发商向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协会呈报的软件维护承诺书的内容,确定维护方案。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工作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总局信息中心、特种设备局联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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