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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徐波副司长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尚春明副司长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21 生效日期: 2005-01-21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质安函[2005]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2005年1月13日至14日,我部召开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现将《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司徐波副司长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司尚春明副司长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徐波副司长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尚春明副司长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徐波副司长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2004年,全国建筑行业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深入宣传贯彻 “一决定、两条例”,紧紧咬住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不放松,通过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建立机制,完善措施;夯实基础,专项整治;健全机构,强化监管等措施,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向稳定好转。 
  一、 关于2004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是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减少。据初步统计,2004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086起、死亡126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2.28%和14.07%。二是重大、特大事故减少。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42起、死亡17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2.50%和18.60%;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起、死亡2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66.67%和53.33%。三是全国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但局部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湖南黑龙江江西等地死亡人数都下降40%以上;辽宁福建山东贵州青海宁夏重庆等地死亡人数下降30%以上;北京吉林黑龙江上海四川西藏青海宁夏重庆、兵团等10个地区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四是村镇建设工程施工事故有上升趋势。截止11月12日,发生在城关镇及村镇的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共14起、死亡5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40%和80.65%(以上各数据以建设部最终发布为准)。 
  二、关于2004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特点 
  2004年,从部里建设系统安全工作上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化“预防为主”,在工作思路上由被动防范和事后查处转变为从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二是坚持把握大局,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工作范围上由城市安全生产工作延伸到村镇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在工作内容上由监管资源平均分配转变为差别化管理,突出监控重点地区和施工安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桥梁、农房建造质量安全和地铁、燃气安全等重点或薄弱环节,强调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监管。四是坚持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在工作方法上由常规工作方式转向注重应急管理。 
  在施工安全监管方面,又着力在两大方面下了功夫,一是改进监管工作方式,二是创新监管工作制度。 
  改进监管工作方式方面 
  (一)实行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年初明确提出了“2004年全国建筑施工事故按照2.5%及以上的幅度下降;全国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不高于6.92”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通过制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强化了目标管理,改进了工作作风和方式,加大了安全工作压力,更好的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2004年的事故下降幅度数字说明,我们建设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态度是坚决的,采取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也是符合实际的、有效的,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共同努力而成的。如上海市年初制定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十个方面二十八项”具体工作,编制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三年规划》,明确了目标,确定了实施目标的具体措施。湖南省提出“建立一个体系、推行三项制度、夯实三项基础工作”的总体思路,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 
  (二)改进了监督检查方式方法。一是由运动式的安全生产普查转变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抽查、巡查。针对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增长较快的地区,开发区、高教园区、城乡结合部的建设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等方面作为监管重点。二是由对工程实体安全的检查转变为对企业和现场落实法律法规和建立安保体系情况的检查。建设部及各地通过各次督查,进一步促进了企业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广东省建立了建筑安全生产巡查制度,湖北省建设厅实现了安全生产检查的三个转变。 
  (三)强化了法规标准体系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颁布了新的部门规章《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了有关三类人员考核、事故应急预案、企业安全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体系,审查了有关模板工程、木脚手架、拆除工程、临时用电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技术和管理标准。北京市也组织制定了关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现场管理、现场环境、现场保卫、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等5方面的地方标准,天津市根据两个条例修改了原地方法规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并以市政府第71号令颁布实施。 
  (四)加强了信用体系建设和宣传工作。司里正式开通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将企业和个人安全不良记录向全社会公示,将重大事故情况即时向社会发布;创办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简报》,作为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刊物,向各地及时发布有关消息动态。同时,充分发挥了各类媒体作用,加大了新闻宣传力度。各地也广泛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安全不良记录的威慑力。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办法》,有关安全生产的不良行为一律录入不良记录档案,与资质挂钩,在网上公示;浙江省将2004年上半年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为全省第一批建筑施工安全不良行为录入信用档案,并在浙江建设信息上网公示、曝光。 
  创新监管工作制度方面 
  (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找出安全工作薄弱环节,从而提出解决措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法。我部3月份对2003年事故多发的5个重点地区专门进行了专题调查和形势分析。5月份召开了15个事故多发地区参加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7月中旬召开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2月9日,我部召开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福建省、江苏省对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作已经形成了制度化。 
  (二)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和工作动态交流,强化形势分析工作,我部专门下发了全国各地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联络员的工作制度,并要求各地也要逐步推行和建立联络员制度。9月在宁波召开了第一次联络员工作会议,今后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三)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在“两节”、“两会”、“五一”、安全生产月、汛期、“十一”、冬季等施工事故多发期,及时下发相关文件,指出应重点监控的环节,提出强化监管的相关要求。针对9月发生的两起重大事故,还下发了《关于对近期发生的两起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的紧急通报》。通过上述工作,加强了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预警提示。浙江省及时转发部里关于“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措施。 
  (四)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即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工作。制定了128号部长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暂行规定》及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部署安排了中央企业两个许可工作。北京重庆等地区完成了本地区两个许可工作,并于近期下发通知要求今后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时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制度。在10月对十省市的督查中,首次将检查层次分为了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三个层次,并首次量化了对这三个层次的检查标准,将各级责任制和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建立和强化了上级对下级的层级监督制度。内蒙、广东等地均建立了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工作考核制度。青岛市将对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考核结果抄送各区市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对严重不作为的,随时向当地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 
  (六)重大事故约谈制度。黄部长在长春会议上提出,对于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地区,部领导要与事故发生省份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约见谈话,分析事故原因和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进一步措施。重庆市对安全工作差或施工扬尘控制工作差的地区和单位,市建委将约见其领导谈话,促进其加强管理。上海市对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也实行了约谈制度。 
  三、提高认识,正确判断形势,明确新的奋斗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再次强调了安全生产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树立效能政府形象、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将认识落实到实际行动当中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各地必须充分认识到只有能够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的建筑业发展才是健康的和可持续的发展。那种认为其它方面工作做得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差点也无妨的认识是极端片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没做好、控制指标没有压下来,其他方面工作做得再好,也可能正是“一丑遮百俊”或是整体工作成绩大打折扣,因为安全生产是一票否决。 
  (二)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基本形势 
  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既面临着机遇又面临着挑战。一方面,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许多老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十分薄弱,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政府部门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管工作还不得力。同时,又由于我国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又会出现许多新的问题,如我国加入WTO过渡期即将结束,建筑业企业重组、兼并进程加快,市场竞争加剧;基本建设规模逐年增大,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日益增多,工程技术风险日益突出;建设工程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对工期、成本要求趋向更短和更低。这些都给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也有很多有利的条件。国家把安全生产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创新,这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这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思想保障;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日趋完善,这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各级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不断强化,这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和人员保障;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愈来愈浓,这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舆论保障。我们既要正确认清形势、全面考虑困难,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反复性和不稳定性,同时我们也有信心和决心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做好。 
  (三)2005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首先要特别强调巩固2004年的工作成果,即不能出现控制指标的反弹。在巩固的基础上,建议大家通过努力,使得全国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比2004年下降3%。在此也建议,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特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应制定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重大事故,基本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大事故的努力目标或控制指标;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应制定杜绝城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重大事故,争取基本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大事故的努力目标或控制指标,其中东部沿海地区城市制定力争杜绝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努力目标或控制指标。 
  以上建议目标的提出,一方面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实际和2004年事故发生情况,特别是国务院安办的整体工作部署,另一方面也带有为先进地区和企业加压,以先进促后进、以先进带后进的考虑。随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各地区、各企业必须澄清这样一个认识误区,就是认为基本建设规模增大了、生产任务增加了,就应该带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上升,这绝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企业效益的增长决不应继续沿着粗放式增长的老路前行,更加不能用牺牲安全生产和劳动者的生命换取。必须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实现建筑业的增长与安全生产的有机统一、协调发展。特级企业和中央企业虽然市场任务较多、施工规模较大,但其资金、技术、人才和物质保障优势明显,理应对全国建筑业企业起到表率和带头作用。直辖市等中心城市尤其是东部城市经济比较发达,人才集中,管理优势突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也必将对全国其他地区起到良好的导向和辐射作用。 
  (五)2005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2005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家宝总理指示的那样,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完善建筑安全监管体系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扎扎实实的做好每一件工作。结合行业特点,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通过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开展以及对企业两项安全许可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我部下发的关于独立安全机构设置、专职安管人员配备、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等文件。我部正在加紧制定出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从而保证企业加大现场安全投入和科技投入,全面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特级企业、中央企业要带好头,逐步建立安全文化。改制、重组的企业决不能以任何理由削弱安全生产管理。 
  二是要全面落实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要依据两个条例加大执法力度,并要建立起执法台帐,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我部要对照各地安全生产形势统计检查各地执法情况;各级建筑安全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切实提高建筑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水平,我部要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导则》,全面规范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要继续加强已经建立的六项制度,特别要突出强化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制度。 
  三是要研究新问题、发现规律性、找到新途径。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论研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的特点、规律,深入研究重大事故发生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及对策,同时要注重前瞻性、战略性研究;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开拓新思路,将各级同志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概括和提炼出指导全局的工作思路或机制;要不断创新和调整工作机制、工作方式,一方面要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同时更要注重解决体制上的问题,要在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的同时,加大运用经济手段,如探索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偿额度等方法。一方面要积极发挥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管作用,同时又要从招投标、资质条件审批、施工许可等多个环节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市场”和“现场”的联动力度。 
  四是要加强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加大科技投入。各地不但要认真制定近期的工作目标、计划,并采取措施落实,同时还要在深刻分析判断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基础上,制定建筑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提出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和整体部署,以使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各地要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的整改,组织和推动重大科技和管理课题的科研工作,加快安全适用的先进工艺、材料、设备、技术的推广应用。要注重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要通过加大建筑安全生产领域的科技进步,为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转变奠定基础。 
  关于今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领导在即将召开的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还要做进一步的整体部署,我今天只是粗线条的点点题,提出来便于大家一起讨论,这次会议更多地还是听取大家的意见,吸纳大家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最后,对各位联络员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谢谢大家。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尚春明副司长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是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在2005年组织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下面,我代表质量安全司对会议作总结,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是继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宁波召开后,我司为分析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结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而召开的 第二次联络员会议。会上,黑龙江省建设厅史殿臣副厅长和哈尔滨市聂云凌副市长做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致辞,徐波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代表质量安全司对2004年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做了分析报告。会议邀请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的王力争副司长以及有关专家、国内外企业做了安全生产理论和经验介绍。会议还进行了分组讨论,同志们踊跃发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期虽然比较短,但会议务实高效,达到了预期目的。与会同志普遍反映这次会议有三个主要特点: 
  一是会议主题明确。总结分析2004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2005年工作。徐波同志的讲话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分析了2004年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四个主要特点,从改进监管工作方式和创新监管工作制度两个方面对2004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实事求是的评估,强调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科学正确地分析和判断形势,并明确的提出了2005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目标和工作重点。讲话紧紧扣住如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如何建立起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如何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清晰,客观实际,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徐波同志的讲话既是本次会议的中心议题,又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要指导。 
  二是会议内容丰富。本次会议既是一次务实的工作会议,又是一次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安全生产大讲堂。国家局的王力争副司长为我们介绍了企业安全评价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有关内容,国家安科中心的樊晶光同志介绍了中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清华大学的方东平教授介绍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的理论和方法,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和美国柏克德公司则介绍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做法。他们的介绍从不同的角度为我们增加了知识,打开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同时幻灯片、VCD影片的使用也丰富了内容的表现形式,更加便于大家学习和了解相关内容。 
  三是会议讨论热烈。无论是地方组还是中央企业组,大家都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和各地方、各中央企业实际,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建筑安全工作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并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和现实性的建议和意见。尤其是对安全措施费用、起重设备安全管理等待议文件,以及两项安全许可、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和深入的研讨,有法规依据、有实践基础、有高度、有深度,大家的意见我们将归纳整理,认真研究。 
  与会同志普遍认为这次会议让大家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明确了目标任务,增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鼓舞了斗志士气,增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大家表示,联络员制度要继续保持下去,联络员工作会议要定期召开,要让联络员制度在加强安全生产信息交流、强化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贯彻好会议精神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全国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今年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任务依然相当繁重。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本次会议精神,尤其是徐波同志的讲话精神,是做好2005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点。我讲三点贯彻意见。 
  (一) 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社会而言,保障每个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是这个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标志,这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内容;对于政府监管部门而言,是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但是法定职责履行与否的问题,而且反映了政府能否树立责任形象,能否使人民相信政府有保障他们生命财产安全能力的问题,这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对于企业而言,是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但是主体责任落实与否的问题,而且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形象密切相关,这是企业谋求长久发展的必由之路。二是要对安全生产工作再认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逐渐与国际接轨,安全生产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的发展变化。安全生产不再仅仅是死不死人、伤不伤人的问题,而是转变为真正的以人为本、全面关注每个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健康上来。劳动者不但要求生命的保障,还对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生活环境、职业病防治等方面提出了需求,这是人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现在认识安全生产,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更加宽广的视角来认识,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的形势,找到新的思路,打开新的工作局面。三是要增强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应该看到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已有一定基础,如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创新,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日趋健全发展等,这样我们才能在全面正确判断形势的基础上,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做好。 
  (二)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的研究和学习。安全生产是一门科学,有其特有规律性。加强对这门科学的研究和学习,不断发现规律性、掌握规律性,才能不为具体事务扰乱思路、缠住手脚,才能从深处思考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每一个安全生产工作者,都要加强理论学习和研究,以丰富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以先进的理论知识指导实践。了解、掌握和运行新的理念与理论十分重要,往往对工作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需要学习的地方很多,如安全生产法法规、标准规范、事故致因理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方法等等,切入点就是研究解决新形势变化中出现的新问题和实践中曝露的有关问题,总之只要是学能致用的,能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我们都应该去学习。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千头万绪,具体事务繁杂,希望同志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养成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好习惯,建立学习型政府、学习型监督机构,在广大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中倡导、树立一种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全行业建筑安全管理理论水平。 
  二是要注重经验的提炼与总结。认真总结和提炼工作经验,把好的方面加以推广甚至上升为制度,对差的地方找到差距切实整改,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的工作方法。善于从正反两个方面汲取经验教训,也是迅速提高工作水平的一条捷径。徐波同志的讲话,就充分的重视了对2004年工作的总结,通过对建设部和各地工作情况的梳理,总结出了工作方式的四个方面转变和六个工作制度。2004年的统计数据说明,这些转变和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继续保持,从而不断提高我们的监管工作水平。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重视经验总结工作,总结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各个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做法、模式、机制、制度等等。我部今年要重点总结全国各地建 三是要根据形势变化加快改革创新。当前我国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建筑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也处于关键时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既面临着机遇,也面临着挑战,这就要求我们要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新问题,提出新思路,拿出新举措,既要对现在已经不适应的制度和手段加以改革,也要前瞻性的考虑改革现在尽管还适应、但长远看来不适应的制度和手段。家宝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突出强调改革创新,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统筹考虑对市场和安全的监管,加强市场与现场的联动;在运用行政手段的同时,加大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的力度;同时优化监管资源,把有限的监管力量配置到涉及到公众利益和人民生命安全的方面。 
  (三)关于今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徐波同志在昨天的讲话中,明确的提出了今年的工作建议目标和工作重点。我根据司里研究的意见,结合大家分组讨论的情况,再具体的强调一下。今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安全生产工作。 
  1、抓安全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仍要紧紧咬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这个关键不放松,通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来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徐波同志既提出了全国建筑施工事故的总体控制指标,又针对中央企业、特级资质企业,以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控制指标。希望全国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新的一年里继续扎实工作,首先特别要注重巩固去年成果,在巩固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手段,确保不突破新的控制指标。上述单独指出的城市和企业,要发挥自身优势,根据我们提出的建议,自我加压,自我要求,制定自己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表率和带头作用。 
  2、抓行政立法建设,完善安全法规标准体系 
  部门规章方面,争取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出台《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在今天的讨论中大家对这个文件初稿,尤其是对检测机构核准问题,提出了一定的意见,我们将根据大家意见,继续与国家质检总局协调沟通;拟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3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5号令)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9部令)三个部令合并修订为一个新的部令《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方面,重点推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并争取与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标准规范方面,尽快完善印发建筑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快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以及工具式脚手架、起重吊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等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 
  3、抓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各项行政管理制度,主要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重点是完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以及三类人员考核的后续工作;适时召开两个许可工作总结会议,交流经验、解决问题;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处罚等办法,切实履行政府对企业安全监管职责。今天大家讨论的一个焦点问题就是两项许可问题。请大家在1月25日之前将本地许可证颁发和三类人员考核情况的总结、建议报到我司,我们将根据各地情况提出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二是强化各项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制度,主要是安全生产预警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和重、特大事故处罚制度。重点是建立和完善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和加大对重、特大事故的处罚力度。三是强化各项安全形势分析制度,主要是事故快报制度、事故定期通报制度和定期分析制度。我部今年要开发建设系统重大事故统计分析系统,以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事故,各地也应逐步建立自己的统计分析系统。 
  4、抓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一是要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监管机构。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都建立了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希望尚未建立机构的抓紧时间建立,同时要充实各级机构尤其是基层监督机构的力量,切实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全城乡、全行业、全过程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体系。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依据两个条例加大执法力度,并要建立起执法台帐,按照《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的要求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我部要对照各地安全生产形势统计检查各地执法情况。三是完成下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导则》,以指导、规范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为,并要进一步明确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范围。四是要提高执法监督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对执法监督人员安全生产法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今年我部要举办两期建筑安全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 
  5、抓安全标准化活动,全面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 
  一是要以推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为核心内容,全面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明确目标、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和监控机制,同时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制度。二是要在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开展过程中,探讨、研究企业安全生产评价问题,以安全生产评价这种方法来实现企业、现场各个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测评性。湖北已经全面推行了安全生产评价,各地也可试点探索。三是要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重点督促和引导施工企业,尤其是分公司、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中关于安全培训教育的各项要求,强化对一线操作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建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进入新的施工现场和岗位,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推行持证上岗制度。 
  6、抓基础性调研和前瞻性研究,增强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 
  基础性调研方面,一是要制作问卷,调查了解各地事故统计范围和监管范围,为大口径统计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作调查准备;二是要调查了解各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开展情况。前瞻性研究方面,一是要组织开展“中国建筑职业安全健康发展战略研究”,提出适合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中国建筑职业安全健康框架与指导意见,二是要组织开展以政府为主体的建筑安全监督体系和以企业为主体的建筑安全保障体系研究,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监管的理论体系与方法;三是要开展安全生产指标体系的调查研究,科学的评价安全生产工作。 
  本次会议大家对待议文件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好的修改建议和意见,请大家回去后继续认真研究讨论,并在春节前将这几个待议文件的书面修改意见反馈我司。另外,请大家回去后仔细核对2004年发生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使得网上上报数据与实际发生情况一致。认为事故数据有出入的地区,请在1月25日之前将数据核对情况告知我司。我司将正式颁发此分析报告。 
  最后,对各位联络员在年底工作十分繁忙的时候能来参加本次工作会议表示感谢!对黑龙江省建设厅和哈尔滨市对本次会议作出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王力争副司长光临和给予支持表示感谢!春节即将来到,给大家拜个早年,祝愿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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