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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13 生效日期: 2004-12-13
发布部门: 人事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1207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14084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1006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1006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10060二、各地应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标准对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请及时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对核准后的数据,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2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合格标准、考试成绩、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表: 
 
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报考科目 
  数量报考 
  人数合格 
  人数合格 
  率%历年合格 
  人数四科二科合计注:“合格人数”栏目应统计本年度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历年合格人数”栏目应统计自本专业开始考试以来,包括本年度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累计人数。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单位(盖章): 
  真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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