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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2-24 生效日期: 2002-12-24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沪府发[2002]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本市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若干意见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称WTO)之后,上海经济进一步融入了世界潮流。按照WTO的部分协议规定,在贸易中要尽量采用国际标准(以下简称采标),这是打破各种贸易技术壁垒,加强自身保护的重要措施。多年来,本市的采标工作,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加强科学管理、扩大对外出口、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明确“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为主,分类指导,国际接轨”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推进采标工作,对于上海适应全球化经济发展的趋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现就推进本市采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根据“十五”期间本市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上海市技术标准总体发展战略和各项重点领域的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建立既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又能推动上海经济发展的地方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建立能适应上海经济发展的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有关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信息资源,为建立本市统一、开放、有序的标准资料信息平台提供技术支撑。重点抓好安全、卫生、环保、基础、方法等标准的采标工作。注重推进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信息产业、农业和服务业的采标工作。到2010年,本市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本市部分行业采用国际标准的主要目标见附录)。到2005年,本市信息产业的标准(除信息安全标准外)采用国际标准率达到95%以上。到2010年,本市主要食品、食用农产品的安全卫生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要求。到2010年,传统和新兴服务业的标准化尽可能采用国际标准,逐步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参与有关服务类国际标准的有关活动。 
  二、采用国际标准原则 
  (一)采用国际标准,要符合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以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及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安全,保护环境。 
  (二)在制定标准时,对国际标准中通用的基础性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应优先同步采用。 
  (三)对涉及到国际标准中的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应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努力做到优先采用,在制定地方标准时,要以相应的国际标准为基础。 
  (四)已有国际标准并已转化为我国标准的,应积极采用,并贯彻实施。 
  三、主要措施 
  (一)编制整体规划,积极推动采标工作。 
  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各有关委、办、局支持配合,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的特点,加强对采标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推动本市采标工作的健康发展。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定采标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十五”期间的采标计划。重点做好本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信息产业、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新兴服务业等领域的采标指导工作,以及地方标准采标工作。 
  各行业协会、各控股集团公司、各企业要根据产品的市场需求、行业特点、技术水平和发展目标,结合上海总体发展目标和要求,明确采用国际标准目标,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保证组织、措施、经费和人员落实。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采用国际标准的资金投入。资金主要用于收集情报、查询翻译、课题研究;用于定向扶持和资助本市标准化研究、参与研制国际标准,进行数据验证工作;用于对采标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等。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采标项目,可按有关规定,申报国家和本市优秀成果进步奖。 
  各区(县)政府、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结合本市四大工业新高地,针对“一区一业”、“一业特强”等产业发展需要,制定年度采标目标和任务,积极鼓励和推进本区(县)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二)制定采标政策,抓好系统工程。 
  1、评定国家和市级名牌产品和审定免检产品时,在同等条件下要对采标产品给予优先考虑。 
  2、对于市级重大基本建设工程、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在设备定购、原材料、备品备件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采标的产品。 
  3、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和老产品改进时,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市、区(县)各级科技开发的计划中,要优先支持采标的新产品开发。在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采标的同时,要鼓励其加强对技术标准的研究,并通过研制,最终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进而争取上升为国际标准,政府承担国际标准研究的部分经费。对于符合采标要求的新产品项目,各企业可向市质量技监局申请采标认可证明,企业在通过各主管部门向市经委申报“上海市新产品试产计划”、向市科委申报“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时,要将“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认可证明”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4、要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作为基本建设、引进技术、引进设备、技术改造的重要指标。优先引进有利于使产品质量和性能达到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设备及有关的技术标准、测试方法和监控设备。凡属于全套引进生产线和引进设备的项目,其产品应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要求。属于局部引进或改造的项目,也要为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创造条件。对政府投资的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应对其进行“采标”水平的评审。 
  5、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要与采标工作相结合,积极按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和GB/T24000-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系列等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和环境质量体系。 
  (三)加强资源建设,做好信息服务。 
  建立和完善本市技术标准的信息化建设,推动本市标准信息服务网络化工作。要以本市标准化信息网为基础,健全技术标准服务网络的服务功能,建立一个上联国家WTO/TBT通报咨询点等相关组织,横联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下联各企业、中介机构的面向政府、面向企业、面向社会的技术标准服务网络。加强对与上海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国内外技术法规、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信息资源的收集和传递工作,建立和完善欧盟、北美、日本及其他出口国或地区的标准数据库,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及时予以更新和加工处理。加强标准的资源整合与共享建设,形成整体运作机制,提高标准信息资源建设的有效性。 
  创建覆盖全市的现代化的标准咨询服务网络。以WTO/TBT、WTO/SPS等咨询服务为主线,提高服务效率,降低采标成本,形成专业化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咨询服务体系。 
  (四)发挥各方优势,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根据本市技术优势、产业优势和行业协会的优势,汽车、冶金、船舶等行业要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际标准的制(修)定工作,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跟踪国际标准化发展动态,把行业的要求和国家的利益充分反映到国际标准中去,努力争取把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或提案转化为国际标准。家电、医药、化工等技术水平较高的大中型企业,要全面、系统、有效地采用国际标准,加强对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研究,比较本市企业技术标准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差距,弄清国外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争取有更多的产品走出国门。各行业协会要帮助和鼓励中小型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为其提供标准信息,疏通检测途径,创造条件采用国际标准。 
  (五)培养人才队伍,提高采标水平。 
  根据上海经济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一批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专门人才。要建立一支复合型的采用国际标准的科研队伍,培养一批具有法律、外语和技术专长的标准化人才,培养面向行业、面向企业的采用国际标准应用人才。要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尽快掌握并真正弄懂弄通有关WTO和国际标准化的知识和规则。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吸取世界其它国家的经验教训,提高采标的水平。 
  (六)加强学习宣传,提高采标意识。 
  通过各种手段大力宣传采标的重要意义、作用和要求,提高对采标重要性的认识,在管理和生产等领域普遍树立采标意识,增强采标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要结合宣传名牌产品宣传采标产品,在推行免检产品的同时,扩大对采标产品的宣传,同时,扩大采标标志产品的宣传力度和知名度。各级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行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的工作,并定期向国内外公布采标的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和采标产品目录,以提高采标企业及其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 
  附录: 
 
 
上海市部分行业采用国际标准的主要目标及措施 
 
  汽车行业:凡批量生产的整车和另部件全部符合47项采用国外先进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到2010年,主导产品及新产品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包括原材料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安全、环保与节能的标准及相关法规等)。实现主导产品与国际著名汽车公司同步组织生产、同步推出的目标,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10年,各整车与零部件企业,均能动态跟踪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有20个以上单位参与国际同行业的标准化组织活动,并取得新制定国际标准的表决权。力争有企业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工作和活动,争取成为国际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之一。 
  电子行业:开展强制性标准与国际标准差异分析,跟踪国际标准制、修订动态,及时收集国外先进标准。视听设备和小家电产品及其关键件,其涉及强制性的产品安全和干扰要求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安全认证。到2010年,微机、集成电路卡等信息类产品的性能、安全和电磁兼容要求符合采标的国家标准并达到国外同类产品的质量水平。集成电路等主要基础元器件按相关的IEC总规范、分规范和空白详细规范制定企业标准,90%以上的产品必须达到发达国家同类产品水平。85%以上的自动化仪表、仪器仪表等工业类产品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企业标准或贯彻相应的国家标准,其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医药行业:以实施有关医药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为抓手,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进企业通过ISO9000的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的安全认证的同时,要完成GMP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GSP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 
  到2005年,90%以上的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等标准达到国际标准水平。药品在符合中国药典的基础上,对有出口需求的原料药、成药采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药品标准和试验方法,形成一批医药名牌产品。90%以上的医用材料及制品采用生物学评价的系列标准的水平。到2010年,主要中药原料要制定定量和试验方法标准,以提高质量的稳定性并形成具有出口能力的名牌产品。 
  船舶行业:90%以上上海生产的船舶按国际标准、有关国际公约、规则、国外先进标准、有关国家船级社规范、法规等进行设计和建造。积极推进船舶行业设计规范、试验规范、工艺规范编制工作。在编写“三大规范”时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求在整体上缩小与先进国家的差距。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承担一部分国际标准的制修订任务。 
  机电行业:重点抓好《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等3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到2005年,电梯、空调、冷冻设备、电站等支柱产业的产品及年出口额达到1500万美元以上的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95%以上的标准件、轴承、电器等采用国际标准;85%的主要石化通用机械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到2010年,重矿机械全部采用国际通用标准。争取1一2个企业能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工作。 
  纺织行业:以《纺织品通用安全技术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抓手,做好技术储备工作,扩大产品出口。积极推动企业通过ISO9000和ISO14000的质量体系和环境体系认证;到2005年,85%以上的主要纺织产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基础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达到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态纺织品和名牌产品。 
  轻工行业:积极采用ISO9000、ISO14000质量、环境体系认证和HACCP食品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主要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和测试方法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玩具达到欧共体标准化委员会的EN71玩具安全标准;办公机械产品采用德国DIN标准;照相机、光源、灯具产品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 
  化工行业:到2005年,95%以上的主要化工产品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外同类产品水平。2010年主要石化产品、精细化工产品的质量达到21世纪初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农药产品跟踪、研究、采用联合国粮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农药分析协作委员会、美国公职化学分析家协会等国际标准;染料产品跟踪、研究、采用替代国际上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偶氮染料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涂料产品严格执行安全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控制有害物质含量,其测试方法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化学试剂、塑料制品跟踪、采用国外先进标准。 
  服务行业:推进传统和新兴服务业的标准化工作,大力采用ISO9000族国际标准,逐步实行服务质量制度化、规范化,与国际标准接轨。积极参与有关服务类国际标准化的活动。对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取得显著成效的优先评选为质量先进和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市场。 
  现代物流业:加快建设科学、合理的上海现代物流产业标准化体系,逐步形成物流产业中货物流、信息流的同步化,新制定的物流产业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率达到95%以上,到“十五”期末基本形成物流产业的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和一体化,使上海成为全国重要的物流标准化工作中心城市之一。 
  农业:主要食品、食用农产品,特别是优质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要积极研究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打破贸易技术壁垒。积极制定农副产品安全卫生优质地方标准,以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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