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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加强水政工作宣传报道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09 生效日期: 2005-03-09
发布部门: 水利部
发布文号: 政法监函[2005]4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近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法法规,在水利立法、水行政执法、水事纠纷调处和政策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水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水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实施,不断提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水法律的意识、观念和素质,同时宣传报道好近年来水政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推动水政工作宣传报道的深入开展,经我司与中国水利报社研究,决定在《中国水利报》开设'人˙水˙法'专题板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水˙法'板块每周四在《中国水利报》四版以专题的形式刊出。本专题以传播法律知识,引导水利人学法、守法、用法为宗旨,剖析水事违法案件,解读政策法规,解答疑难问题,交流工作体会。主要有《以案说法》、《专家答疑》、《政策法规解读》、《监督岗》、《经验交流》等重点栏目。 
  二、'人˙水˙法'专题为水政工作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宣传阵地。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好这个阵地,并明确专人作为报社的特约通讯员,负责有关的报道工作,提供本地区或本单位的报道线索,协助报社采访或组织撰写相关稿件,把本单位的水政工作宣传好、报道好。 
  三、请各单位于4月1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报道的特约通讯员名单,传至中国水利报社新闻中心。 
  联 系 人:李净云 李春明 夏海霞 
  电 话:010-63205230 63205236 
  传 真:010-63205200 63205454 
  电子信箱:ljy@chinawater.com.cn 
 
 
水利部 
二○○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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