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2000年第2号
全省各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单位: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已将2000年度组织机构代码年检的事宜进行了通告,为加强这项工作,现再通告如下:
一、2000年度组织机构代码年检日期为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
二、凡上年度已进行年检的单位再进行年检、换证、变更时简化手续:年检、换证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成立批文、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包括电子副本IC卡);变更仅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包括电子副本IC卡)。
三、凡2000年1月1日之前应进行申办、年检、变更、换证的而未进行申办、年检、变更、换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严格按照《海南经济特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凡2000年度应进行申办、年检、变更、换证的而未进行申办、年检、变更、换证,责令在一个月内改正,否则按规定处理。
四、在年检过程中,发现伪造、涂改、转让或使用非法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要按照《海南经济特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五、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年检在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办理。(海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42号万福大厦9楼,电话:5338117、53316O7;海口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地址:海口市义龙东路58号海口市技术监督局办公楼6楼,电话:6701213。)
特此通告。
海南省技术监督局
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