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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填报地质资料委托保管申请单位地质资料管理人员信息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19 生效日期: 2005-12-19
发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布文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核工业地质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延长油矿管理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为加强油气、放射性矿产地质资料和海洋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管理,加强协调沟通和联系,做好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请于2006年1月10日前,将你单位下列地质资料管理负责人有关信息按附件表格的要求填写并录成电子文本报我部储量司: 
  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部门、处(室)三个管理层负责地质资料管理领导,地质(调查)局、石油管理局、油田(分、子)公司及其部门、处(室)三个管理层负责地质资料管理领导,地质资料馆藏机构领导。 
  有关表格可从国土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下载。 
  联系人:卜小平 电话:01066558948 
  电子邮箱:bliu@mail.mlr.gov.cn 
  附件:地质资料委托保管申请单位有关管理人员信息表(略)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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