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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举办社区志愿服务与和谐社会杭州论坛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13 生效日期: 2005-12-13
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2001年在杭州视察时对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交流2000年全团社区青年志愿者工作现场会以来各地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索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机制、项目和文化建设,不断推动青年志愿者行动在社区建设这一参与人数多、服务内容广泛、参与方式便捷的志愿服务重点领域取得新发展,并以此为契机,促进志愿服务项目库建设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城市青年中心建设等全团重点工作,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决定举办社区志愿服务与和谐社会杭州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05年12月26日至27日,会期2天,12月25日报到(25日全天在杭州火车站和机场安排接站);报到地点:浙江杭州黄龙饭店(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20号,联系电话:0571-87998833) 
  二、主要内容 
  本次论坛将通过主旨演讲、分组主题研讨、'精彩100秒'、深入社区街道实地观摩、社区志愿服务特色项目展示等形式就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与和谐社会的有关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发表社区志愿服务与和谐社会《杭州共识》;编发《社区志愿服务与和谐社会杭州论坛材料汇编》。 
  三、参加人员 
  1.各省(区、市)团委分管书记1人、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宣传部)部长、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1?人; 
  2.副省级城市团委书记; 
  3.各省(区、市)团委可根据实际推荐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会。 
  四、参会要求 
  请各省(区、市)团委按照《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权益部关于做好社区志愿服务与和谐社会杭州论坛筹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于12月16日17时之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同时传至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团杭州市委。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联系人:陈勇华杨琴 
  联系电话:(010)85212193 
  传 真:(010)85212049 
  电子邮箱:zyzlt@126.com 
  团杭州市委 
  联 系 人:金丽杭 
  联系电话:(0571)87027976 
  传 真:(0571)87034218 
  附:社区志愿服务与和谐社会杭州论坛参会人员回执(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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