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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团工委关于申报2005年度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08 生效日期: 2006-03-08
发布部门: 中央企业团工委
发布文号: 中企团通[2006]3号
各中央企业团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更多的青年立足岗位,刻苦学习,勇于创造,在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实践中建功成才,中央企业团工委决定评选和表彰2005年度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和中央企业杰出青年岗位能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和申报程序请参照《关于深入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意见》(中企团发[2005]7号),可登录中央企业青年网(www.soeyouth.org)文件库搜索下载。推荐人选应获得中央企业集团(总)公司一级或地市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1年5月4日以后出生)。 
  二、名额分配 
  各中央企业团委原则上可推荐1名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人选。活动基础较好、青年人数较多的中央企业,经中央企业团工委同意,可适当增加名额。原先有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或其他省级青年岗位能手的企业,可申报1名中央企业杰出青年岗位能手人选。 
  三、推荐步骤 
  1、推荐申报(2006年5月10日前)。各中央企业团委要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审查工作,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表内填写500字的事迹摘要),并附1500字详细事迹材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统一装订,一式三份),于2006年5月10日前报中央企业团工委,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确认。中央企业团工委将召开评审会,评选确定2005年度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和中央企业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各中央企业团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一要求,严格标准,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并经同级党委同意后逐级上报,以确保推荐对象的质量。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积极宣传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在青年中大力营造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勇于进取、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企业价值导向。 
  联系人:阎晓鹏 
  联系电话:(010)63193064、63193065 
  传 真:(010)63193024 
  邮 编:100053 
  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国务院国资委1406室中央企业团工委 
  电子邮箱:guoziwei1406@163.com 
  附件:中央企业(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略) 
 
 
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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