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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椿树园小区、今典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26 生效日期: 2003-05-26
发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3]244号

北京新惠物业管理中心: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调整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你公司管理的今典小区、椿树园小区属于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楼宇对讲系统收费标准为每月每户1元。此项收费包括该系统(含公共区域和住户分机)正常的定期维护与零维修的工时费和材料费,但不包括系统设备更新费用。 
  2、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楼层大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日期为2003年5月28日至2004年5月27日止。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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