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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同意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联通无限业务资费标准备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5 生效日期: 2003-04-25
发布部门: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海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琼通信局联字[2003] 76号

中国联通海南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放联通新时空CDMA”联通无限”业务的报告》(联通海南营字 [2003]85号)收悉,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委《关于部分电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信部联清[2002]286号)精神,现给予备案,具体资费标准如下: 


  1、互动视界(WAP)业务采用按流量收费的方式,资费标准为0.01元/KB,信息费暂不计收。 
  2、神奇宝典(BREW)业务采用按流量收费的方式,资费标准为0.01元/KB,信息费暂不计收。 
  3、彩E(多媒体邮件)业务采用按流量收费的方式,资费标准为0.01元/KB,信息费暂不计收。 
  4、掌中宽带(无线接入)业务采用按流量收费的方式,资费标准为0.01元/KB。 
 
 
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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