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3]149号
北京天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竺花园二期(天韵阁)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天竺花园二期(天韵阁)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可视对讲系统、燃气泄露报警、电视监控、消防监控系统(烟感、喷淋)运行维护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25元收取。
本文自2003年4月7日起执行至2004年4月6日止。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