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中汇交发[2006]137号
各交易成员:
为了进一步完善同业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为交易成员提供防范和规避交易风险的基础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和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有关规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即日起开始征集和披露交易成员2005年度资信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中资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外资金融机构200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电子版本)。
2、需要更新的《金融机构基本情况表》。
二、制作格式
为了确保收到资信材料后能够及时准确披露,资信材料的制作必须符合以下格式之一:
1、不可更改的PDF格式,Acrobat软件制作。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审计报告用扫描仪扫描,审计报告图片与财务报表合并为一个完整年度的财务报告文件。
2、OfficeExcel格式。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审计报告用扫描仪扫描,成为单一图片。财务报表用Excel制作,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合并为一个完整年度的财务报告文件。
三、报送方式
各交易成员可根据本机构的条件,从以下两种方式中择一报送:
1、互联网方式。通过电子邮件上报。E-mail:xinxi@chinamoney.com.cn。
2、邮寄磁盘。邮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北京备份中心市场部;邮编:100037。
四、其他
1、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中资金融机构法人和外资金融机构必须报送;同时,鼓励仅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中资金融机构法人和外资金融机构报送。
2、报送截止日期:2006年5月31日。
3、所报资信材料通过中国货币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成员范围内公布。
4、需要更新的《金融机构基本情况表》格式在中国货币网'资信披露主页-文件格式下载'栏目下载。
5、联系人:马冬梅联系电话:010-68402085。
二○○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