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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13 生效日期: 2006-06-13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办疾控发〔2006〕111号

黑龙江山西河南江苏山东甘肃湖南宁夏陕西四川云南安徽省(自治区)卫生厅:
  癫痫是一种常见的神经系统疾病,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疗,相当部分的癫痫患者不能工作或劳动,一些患者还将因癫痫发作引起行为异常,对社会造成危害,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根据近期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估算,我国目前约有900万癫痫患者,其中的500万至600万为活动性癫痫,并且每年有新发病例40万。调查发现,我国农村地区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癫痫病人没有得到合理治疗。
  为加强我国农村地区癫痫防治工作,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在重点省(自治区)的部分县开展农村地区癫痫防治管理项目(财社〔2005〕185号附件3-5)。为保障项目实施,我部制定了《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印发各地,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部门协作,完善制度,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癫痫防治管理工作对改善农村面貌,维护农村地区社会安全和稳定的重要作用,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项目管理组织和技术指导组织,制定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和实施效果的评估考核。东部省份按照项目实施的实际要求,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中、西部省份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专项经费支持。
  二、开展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项目的理解和支持度,增加患者的依从性
  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也可以通过开展咨询、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普及癫痫知识,使公众认识癫痫,减少社会对癫痫患者的歧视。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取得癫痫患者和家属对项目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人员培训和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实施单位和人员责任,保证工作质量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项目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方案,加强项目管理,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保证工作质量。在项目的医疗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制度规定和诊疗原则,保证医疗质量。
  四、做好经费使用工作,严格按要求审批纳入项目治疗患者,提高经费使用绩效和透明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4〕24号)和政府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制定完善项目经费管理、经费的申请、报销程序等制度和项目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严格项目经费和药品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
《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格审批纳入项目治疗的患者,提高审批的透明度,使患者真正获益。要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厉行节约,杜绝不合理费用发生。
  附件:
  1.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技术指导方案
  3.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国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4.2005年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国农村地区癫痫防治工作,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开展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为了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与目标
  (一)原则:认真执行《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技术指导方案》(附件2),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农村癫痫患者的防治和管理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目标:
  1、建立农村癫痫防治和管理的有效机制。
  2、提高治疗率,降低病残率。
  3、开展社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癫痫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减少歧视。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在项目支持的省份,以县为单位开展工作。项目县要求见附件4。
  (二)项目内容
  1、对医务人员进行癫痫知识培训,提高当地医生诊治癫痫水平,规范癫痫诊断和治疗标准。
  2、由经培训的乡(镇)卫生院医生筛查出惊厥型癫痫病人,经省、县级神经科专家核查确诊。
  3、确诊的(活动性)癫痫,由经培训的乡(镇)卫生院医生按《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技术指导方案》中要求提供病人治疗、随访和管理。
  4、乡(镇)卫生院组织癫痫病人和家属座谈交流会,发放癫痫科普资料,讲解癫痫基本知识,了解病人和家属需求,鼓励病人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
  5、在项目地区开展癫痫防治知识宣传,消除群众对癫痫的误解和歧视。
  2005年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见附件4。
  三、纳入项目治疗对象的申报、审批和管理
  (一)纳入条件
  1、 家庭居住地在项目县的农业人口;
  2、 符合《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技术指导方案》中的病例入选和排除标准;
  3、 病人及其监护人同意进行治疗和观察。
  (二)申报、审批
  1、患者本人或家属向项目办公室提交'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治疗申请表'、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患者近期照片。
  2、项目办公室按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批准。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将项目进展情况,按季度逐级上报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于每年11月30日以前,将项目年度总结报卫生部。
  四、招标采购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技术指导方案》(附件2)提供的治疗药品,合理制定计划购买药品的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工作,所购药品的相关资料(药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要进行登记保存,并将采购结果报卫生部、财政部备案。
  五、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
  (一)经费补助内容和范围
  患者的筛查、治疗、随访、复查诊断、医疗质量监控和管理、购买药品、项目人员培训、患者和群众的健康教育宣传。
  各省(自治区)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结合国家现行政策,采取积极措施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拓宽农村癫痫患者防治和管理的费用支付渠道,提高项目目标人群的覆盖率和治疗率。
  (二)经费管理
  1、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经费要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4]24号)执行,专款专用。
  2、接受免费药物治疗的患者应使用项目采购的药品。非项目采购的药品的费用,不得从项目经费中支出。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和挪用。
  4、在审核治疗方案和治疗费用时发现其治疗方案不符合《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费用支出不合理的,其不合理费用由承担治疗任务的医院自行负担;已报账的,要予以扣回,不得转嫁给患者。
  六、资料管理
  (一)承担项目任务的医疗单位,要妥善保存项目中每位病人的病案资料(病历、医嘱、各项检查结果、病程记录、处方、用药清单等)以备查验。做到一人一档,保证各项数据准确可靠。
  (二)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项目档案,及时完成资料整理、分析、统计,并将总结材料按规定逐级上报到卫生部。
  七、组织管理
  (一)根据卫生部、财政部项目管理方案,卫生部负责项目的总体指导、质量控制、评估考核工作;成立国家农村癫痫项目指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3),承担项目技术指导、督导和质量控制工作;委托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建立国家癫痫防治项目办公室,承担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二)省卫生、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计划任务安排,落实经费,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完善项目实施计划和监督管理制度,成立由相关卫生行政人员、癫痫治疗专家等组成的省级癫痫项目指导组,下设项目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省级项目指导组主要职责是:
  1、对项目县提供技术指导,开展质量控制。
  2、对承担项目工作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质量进行评估。
  3、对获得项目治疗的患者进行抽查(核实资格、诊断、治疗方案和效果等)。
  4、对疑难病例进行会诊和处理指导。
  5、培训项目业务骨干。
  6、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项目相关的突发事件。
  (三)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具体实施。主要职责是:
  1、制定办事规则、办事程序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项目管理责任。
  2、成立农村癫痫项目办公室,承担患者信息资料的管理、申请治疗患者资格审查、项目组织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由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等机构组成的农村癫痫防治和管理组织,建立农村癫痫防治和管理队伍,在省级神经科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承担农村癫痫防治和管理工作。
  4、指定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按《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技术指导方案》的规定,承担患者筛查、治疗、随访健康教育宣传等工作。
  八、质量控制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逐级上报,按要求建立完善项目管理机构和技术队伍,明确职责分工。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应认真填写病例筛查、诊断、治疗、随访管理等记录。登记信息完整准确,便于检查与核对。
  (三)各地的资料按统一要求(统一的数据库)整理输机,最终的数据库资料上报到国家项目指导组。
  九、突发事件处理
  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应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处理,同时立即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抄报卫生部。
  十、监督与评估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项目督导考核办法和要求,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定期督导和考核,并将有关方案、办法、要求、督导和考核结果、项目总结等材料,逐级上报到卫生部、财政部。
  (二)省卫生行政部门应派专家按要求定期到各项目县督促和检查项目执行和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
  卫生部将组织国家农村癫痫项目指导组和有关专家,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开展效果评估。
  各省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卫生部备案。
  附件2:


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技术指导方案

  癫痫是一种常见的神经系统疾病,全世界不分年龄、种族、社会地位、国家及地域范围,几千万的人口受累。癫痫使躯体和精神疾病的发病率增加,加大了医疗保健的经济负担。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癫痫都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过去几年来,世界卫生组织将癫痫列为重点防治的神经精神疾病。根据近期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我国目前约有900万癫痫患者,其中500~600万是活动性癫痫患者,而且每年还会出现40万个新的患者。国内研究表明,癫痫病人往往与社会隔离,感到孤独,或受到摒弃。社会公众对癫痫病人的态度总的来说是冷漠和歧视,大多数人反对自己的子女与癫痫病人结婚,甚至反对自己的子女与癫痫病儿一起玩耍。大约有一半的管理者认为不应该雇佣癫痫病人工作。这些消极的态度源于人们对癫痫不正确的认识。癫痫患者及其家属对癫痫的性质、如何治疗以及日常生活中应注意的问题等知之甚少。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的医务工作者对癫痫也缺乏科学的认识,诊断、治疗方法很不规范。病人有病乱投医,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癫痫仍然得不到有效的控制。最新调查发现,我国农村地区三分之二以上的癫痫病人没有得到合理的治疗。癫痫病人长期得不到控制,近一半的病人不能工作或劳动,不仅给病人带来极大的痛苦,也增加了家庭和社会负担。我国现有神经科专业医师不足,绝大多数集中在大城市,农村的癫痫病人很难得到正确的诊断和治疗。一部分患者因癫痫发作而有行为异常,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一些危害。
  国内外临床研究表明,癫痫患者经过正规的抗癫痫药物治疗,约70%的患者其发作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其中50%~60%的患者经2~5年的治疗可以痊愈,患者可以和正常人一样地工作和生活。80年代中期,WHO为帮助发展中国家控制癫痫,召集专家制订了一个'癫痫社区控制'方案,并在我国进行了可行性试验。结果表明:该方案是有效并可行的。1997年开始,WHO与国际抗癫痫联盟(ILAE)和国际癫痫局(IBE)共同发起一项旨在改善全球对癫痫的认识、治疗、服务状况的'全球抗癫痫运动'(GCAE)。
  2000年,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启动'WHO/中国农村地区癫痫防治管理示范项目',在6个省、市的8个县,92个乡镇开展,对惊厥性癫痫病人进行筛查、治疗和随访管理。到2004年6月,示范项目总共管理病人2359例。在管理期内40%的病人一年没有发作,30%的病人二年内没有发作。另有30%的病人发作比干预前减少50%。病人服药期间没有明显的副作用,仅极少数病人(不到10例)因严重副作用不能坚持治疗。苯巴比妥治疗惊厥性癫痫疗效显著,副作用很少,使用方便,且价格低廉(成年人每人每年用药花费约为20~30元)。示范项目的经验,为我国农村地区癫痫防治管理项目扩展计划奠定了基础。


第一节惊厥型癫痫患者的筛查和入组

  惊厥型癫痫患者来自定居在所选地区的人群。由经过培训的乡卫生院医生对已确定或怀疑是惊厥型癫痫的病人先用筛查诊断表(附表1)进行初筛,填表后由负责本项目的神经科医师对所有初筛上来的病人进行复查(附表2),以决定该患者是否进入治疗管理组。
  一、惊厥型癫痫发作的诊断标准如下:
  1、 意识丧失;
  2、 四肢僵硬;
  3、 全身强直,阵挛运动;
  4、 尿便失禁;
  5、 咬破舌头或摔伤;
  6、 发作后疲劳、嗜睡、头痛、肌肉疼痛。
  病人具备前三条标准中的两条和后三条中的一条,可确定为惊厥型癫痫发作。鼓励乡村医生(包括乡卫生院医生)详细了解病史,并和上级神经科医生讨论诊断是否正确。最后由各地区神经科专家和乡(镇)卫生院医师做出诊断。
  确诊为惊厥型癫痫的病人,符合以下标准的患者均可包括在治疗观察之列。
  二、入选和排除标准如下:
  1.入选标准:
  ①调查前12个月内至少有过两次惊厥发作;除惊厥发作以外,病人可以有其它类型发作。
  ②病人及其监护人同意进行治疗和观察。
  2.排除标准:
  ①仅在妊娠期发作;
  ②发作仅与酒精或药物减量有关;
  ③患者年龄小于2周岁,(或体重小于10公斤);
  ④有多动症病史者;
  ⑤对苯巴比妥(或扑痫酮)有过敏史;
  ⑥存在进行性神经系统疾患;
  ⑦伴有心、肝、肾疾病或严重高血压(舒张压>110mmHg或收缩压>180mmHg);
  ⑧有过一次(或以上)癫痫持续状态史;
  ⑨正在接受正规抗癫痫药物治疗,并有明显疗效的病人;
  ⑩伴有活动性精神病患者。
  符合上述入选标准(也不在排除标准之列)并愿意参加的患者可以入组进行治疗。伴有其它疾病或者有活动性癫痫,但不符合入选标准者,也应当考虑给予抗癫痫治疗。必要时可以请当地神经科专家会诊,确定治疗方案。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这类病人的治疗和管理方法。


第二节苯巴比妥治疗方案

  一、基本原则
  1. 苯巴比妥使用30mg/片剂;
  2. 建议病人每晚睡前一次服药;
  3. 苯巴比妥体内半衰期长,连续服药14~21天,才能达到稳态浓度。因此,在此期间仍有发作,并不代表治疗失败;
  4. 治疗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最后达到最适剂量。
  5. 治疗过程病人仍有发作,只要病人未出现不良反应按后述使用方法逐渐增加剂量,首次剂量、维持计量和最大剂量参考表1。
  6. 当病人要求停止治疗时,应该缓慢减少剂量,最好每月减少30mg。
  二、成人苯巴比妥使用方法:(用于15岁以上,体重超过30公斤者,参见附图)
  1. 开始时每晚睡前服药2片(60mg),此剂量持续使用两周;
  2. 2周后第一次随访时如仍有发作(≥1次),剂量增加到3片(90mg);如无发作,维持原剂量不变。
  3. 观察4周,如果仍没有发作,维持此剂量。
  4. 如果病人在2~4周内又有发作(≥1次),剂量增加至4片(120mg);
  5. 以后每次随访如病人这段时间没有发作,继续维持此剂量;
  6. 随访时若仍有发作(≥1次),剂量增加1片(30mg);
  7. 成年人最大剂量可增至每晚服用7片(210mg);
  8. 如果仍有发作,按以下逐条检查,处理:
  (1) 检查病人体重,重新按每日每公斤体重3mg计算方法增加剂量;
  (2) 密切观察病人有无不良反应,若病人无不良反应,剂量可以增至7片(210mg);
  (3) 检查病人对服药的依从性;
  (4) 如果病人依从性差,按后面的说明劝说病人增强依从性。
  9. 原则上成人最大剂量不要超过210mg,如仍然不能控制发作,可以根据病人情况如:病人体重,有无不良反应以及病人的耐受性等再增加剂量至8片(240mg)。必须密切观察病情,注意患者有无不良反应;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测定血药浓度情况。
  三、14岁以下儿童(体重低于30公斤)苯巴比妥使用方法
  1. 首次剂量按年龄给药,开始时多数儿童每晚睡前服30~60mg(每日每公斤体重2mg);
  2. 2周后第一次随访时如无发作,剂量不变;如有发作,剂量增加到每日每公斤体重3mg。大多数病儿服药2片到2.5片(60~75mg);
  3. 如果病人2~4周没有发作,维持此剂量。
  4. 若病人在2~4周期间仍有发作(≥1次),剂量增至每日每公斤体重4mg。
  附图.苯巴比妥给药方法流程图
  (成人)开始剂量:每晚服60mg
  2周
  检查患者遵医嘱情况
  未按规定服药按规定服药
  询问有无副作用
  见手册第四节
  有关规定
  有副作用无副作用
  见第四节
  有关规定仍有一次无发作
  以上发作
  每晚增加一片(30mg)
  检查遵医嘱情况
  以下步骤同上(略)
  最大剂量可增加至每晚210mg
  5. 以后每次随访时病人没有发作,仍维持此剂量。
  6. 如果有发作(≥1次),按以下逐条检查:
  (1) 病儿无不良反应,剂量可以增至每日每公斤体重5mg,密切观察病人有无不良反应;
  (2) 检查病人服药的依从性;
  (3) 如果病人依从性差,按第四节中要求向患者说明,增强病人的依从性。
  7. 原则上儿童最大剂量不要超过每日每公斤体重5mg,如仍然不能控制发作,可以根据病人情况如病人体重,有无不良反应以及病人的耐受性等再增加一次剂量。必须密切观察病情,有无不良反应,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检查病人血药浓度。
  四、每次随访应给病人的药量
  按以下方法计算下次病人就诊前给病人的药片数:
  1. 计算日剂量的药片数,如每天服90mg,即每天3片;
  2. 为了保证病人不断药,每次需多给4天的药量;
  3. 如果病人2周(14天)后来复诊,所需药片数为:(14+4)×3=54(片);
  4. 如果病人4周(28天)后来复诊,所需药片数为:(28+4)×3=96(片)。
  五、检查患者遵从医嘱程度----病人的依从性
  复诊时要求病人将药瓶带来,检查剩余的药片数,估计遵医嘱程度。因为每次需多给病人4天的药量,随访时数一下所剩余药片数,如果剩余药片正好是病人4天的药量,表示病人遵从医嘱服药很好。如果所剩药片数多于或少于4天的药量,表明病人少服或多服了药。2周内多服或少服1天以上(不含1天)药量,视为不遵从医嘱服药;4周内多服或少服2天以上(不含2天)的药量,视为不遵从医嘱服药。
  表1.苯巴比妥给药参考剂量
  年龄体重 2~5岁<15kg 6~10岁15~20kg 11~15岁20~30kg >15岁>30kg
  首次剂量 15mg 30mg 60mg 60mg
  维持剂量 30mg 60mg 75mg 90~120mg
  最大剂量 60mg 75mg 90mg 180~240mg
  六、每次发药数量和剩余药片计数法
  1. 间隔两周(14天)随访:为了保证病人不断药,每次多给4天的药量,因此,总计给18天药量。按病人用药剂量,给病人的药片数和预计剩余药片数见表2。
  2. 间隔四周(28天)随访:为了保证病人不断药,每次多给4天的药量,因此,总计给32天药量。按病人用药剂量,给病人的药片数和预计剩余药片数见表3。
  表2.间隔两周随访,应给病人的药片数和预计剩余药片数
  苯巴比妥每日剂量mg(片) 所给药片数(18天的药) 预计剩余药片数(允许范围)
  30mg(1) 18 4片(3-5)
  45mg(1.5) 27 6片(4.5-7.5)
  60mg(2) 36 8片(6-10)
  75mg(2.5) 45 10片(7.5-12.5)
  90mg(3) 54 12片(9-15)
  120mg(4) 72 16片(12-20)
  150mg(5) 90 20片(15-25)
  180mg(6) 108 24片(18-30)
  七、苯巴比妥的不良反应
  有些病人用苯巴比妥控制发作可能出现一些不良反应。通常仅在治疗开始阶段出现一些问题,随后这些反应一般会逐渐消失,病人继续服苯巴比妥不会有任何不适。因此,如果病人开始服苯巴比妥有些不适反应,应该鼓励病人坚持服药数日,而不要轻易停药。苯巴比妥是一种比较
  表3.间隔四周随访,应给病人的药片数和预计剩余药片数
  苯巴比妥每日剂量mg(片) 所给药片数(32天的药) 预计剩余药片数(允许范围)
  30mg(1) 32 4片(2-6)
  45mg(1.5) 48 6片(3-9)
  60mg(2) 64 8片(4-12)
  75mg(2.5) 80 10片(5-15)
  90mg(3) 96 12片(6-18)
  120mg(4) 128 16片(8-24)
  150mg(5) 160 20片(10-30)
  180mg(6) 192 24片(12-36)
  210mg(7) 224 28片(14-42)
  240mg(8) 256 32片(16-48)
  安全的药物,但我们应该了解苯巴比妥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以便及时给病人适当的处置。苯巴比妥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简介如下:
  1. 困倦、嗜睡(包括无精打采,懒散):困倦、嗜睡是苯巴比妥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特别是在开始服用该药时,20%~30%的病人会有困倦、嗜睡感觉。治疗前应该了解病人的睡眠情况,如通常每天睡几小时,是否有午睡习惯以及病人早上醒后是否有困倦感。这样我们就能比较好地去评估苯巴比妥对病人的影响。按困倦、嗜睡感对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分为:
  l 轻度:病人醒后感到困乏,但在日常活动和工作中并无困倦感。晚上服药后很困,想睡。
  服药并不影响病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l 中度:病人要求午睡。有时难以保持清醒状态工作数小时,对病人的生活和工作有轻度
  影响。
  l 重度:病人难以保持清醒状态,工作时发困,对日常工作有干扰。
  2. 头晕、头痛:少数病人服用苯巴比妥后感到头晕、头昏或者头痛,应该问病人是否有其他原因引起头昏、头痛如感冒、失眠等。在排除其他原因后才能认为是苯巴比妥引起的不良反应。按头昏、头痛感对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分为:
  l 轻度:轻度头昏、头痛对日常活动和工作没有明显影响。
  l 中度:病人头昏、头痛对生活和工作有轻度影响。但仍能坚持工作、学习。
  l 重度:病人头昏、头痛较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
  3. 共济失调:苯巴比妥能引起运动障碍,共济失调。服苯巴比妥前要了解病人手的活动是否灵活,步行情况走路是否平稳,以便与服苯巴比妥后进行比较。根据病人手、足活动情况可以分为:
  l 轻度:病人能够足跟触足尖在一条线上行走,但转圈有一点困难。病人能用食指去触摸
  自己的鼻子,可以看到轻微的颤动,他能握住杯子,但有一点颤动。
  l 中度:病人足跟触足尖行走很不稳定,会摔倒。病人行走缓慢,步态宽大。病人用食指
  触摸自己的鼻子有困难,可以看到明显的颤动。病人需要用双手去拿杯子。
  l 重度:病人不能在一条线上行走,在直线上行走需要别人帮助,如病人单独行走会摔倒。
  病人不能用食指去触摸自己的鼻子,可以看到明显的颤动。拿杯子时,杯子里的
  水会溢出。
  4. 多动:苯巴比妥能引起多动,不安定,特别是小孩,可以引起多动症。应该问家长,孩子在家、在学校玩或者吃东西时行为上与过去有什么不同。按多动程度分为:
  l 轻度:病儿比同龄儿童活动明显过多,只能有几分钟的安静,要求病儿安静时能安静下
  来。
  l 中度:病儿在家中跑来跑去,爬上爬下,拿他所能拿到的任何东西。病儿不能完成学校
  的作业,难以听从指挥。
  l 重度:病儿不能集中精神去做指定的事。病儿的活动没有连续性,全然不能听从任何指
  挥。
  5. 过敏反应和皮疹:苯巴比妥引起过敏反应较少,以皮肤损伤为主,如皮肤瘙痒、皮疹,很少看到水泡。其它过敏反应如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贫血、休克等均极少见。曾有苯巴比妥引起剥脱性皮炎的报道。所以,为防止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果病人出现与服用苯巴比妥有关的皮疹,无论是否严重均应立即停药。
  l 轻度:病人仅感皮肤瘙痒,未发现皮疹;
  l 中度:出现少量皮疹;
  l 重度:皮疹比较多,出现水泡。
  6. 消化系统反应:少数病人服用苯巴比妥后有消化系统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应该与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系统反应鉴别。按病人耐受情况(病人主观感觉)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
  7. 抑郁,焦虑或过度兴奋:苯巴比妥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比较全面的抑制作用,少数病人可能出现抑郁,焦虑。但是也有少数病人服苯巴比妥后会出现相反的副作用--过度兴奋,多动,易激惹,情绪不稳定,甚至出现攻击行为。也按病人自身感受和对日常生活、工作的影响程度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
  8. 其他不良反应:除上述不良反应外,病人如出现其他不良反应,也应记录到随访表中。
  八、对苯巴比妥不良反应的综合判断
  多数病人服用苯巴比妥后不会出现明显不良反应。病人如果出现上述不良反应,根据每种不良反应的有无和程度来判断苯巴比妥对病人总的不良反应程度,可以分为:
  1. 无不良反应:全部无不良反应或仅有一项轻度不良反应;
  2. 轻度:有两项以上(包括二项)轻度不良反应,或一项中度不良反应。
  3. 中度:有两项以上(包括二项)中度不良反应。
  4. 重度:至少有一项重度反应或三项以上(包括三项)中度反应。
  九、对苯巴比妥不良反应的处理
  1.轻度者:
  (1) 继续服药(出现过敏反应时无论轻重均应立即停药)。
  (2) 继续有规律地随访检查。
  (3) 如果需要(如病人继续有发作)苯巴比妥可以增加剂量。
  2.中度者:
  (1) 再次检查病人确定他/她有没有情绪紧张问题。
  (2) 检查病人有没有其他引起这些症状的疾病。
  (3) 再随访病人两周。
  (4) 继续服同样剂量的苯巴比妥。
  (5) 如果随访后病人仍有前述问题,请上级医师会诊。
  (随访中如果病人症状加重,应立即请上级医师会诊)
  3.重度者:
  检查病人出现的症状是否有其他原因?病人有无其它并发症?填写会诊单将病人送到最近的医疗中心。建议先不要停药,会诊后做出决定。
  第三节入组治疗患者的随访和记录
  入组接受治疗的病人,为调整药量、评估副作用、检查病人的依从性和给病人发放药物,在头两个月,每两周随访一次,以后每四周随访一次。每次随访负责医师应认真填写'医生随访表'(附表3)。随访表除一般项目地区、姓名、性别、年龄外,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上次随访时间:年、月、日都要填写清楚,(首次发药此项可不填写)。
  二、目前苯巴比妥剂量:指上次随访时给予的剂量,每日苯巴比妥的剂量和药片数。后面三个方格填写苯巴比妥剂量(mg),如果病人剂量为90mg,三个格填写090;剂量为120mg时填写120。
  三、上次随访至今是否有过发作:如果有过发作(≥1次),填发作次数,同时填入后面方格。
  四、发作与以前比:如果在上次随访后病人有过发作,询问病人现在的发作与以往发作有无不同,可以让病人从随访表中所列四种情况(①仅仅是短暂的意识丧失,没有抽搐;②意识丧失和抽搐持续时间比以往减少;③意识没有丧失,仅有肢体抽动;④意识丧失和抽搐与以往一样)选择一种。如果病人难以理解,随访医师应给予解释。根据病人反应和医师的判断,将所选(单选题)一种情况的编号写在后面的方格中。
  五、不良反应:苯巴比妥可以引起的不良反应在第二节已做了详细介绍。按随访表中所列的不良反应,逐条询问,根据不良反应程度,在相应的栏目打'√',然后在最后一格写上相应的阿拉伯数字。如病人出现表中未列出的不良反应,可以记在其他一栏中。
  最后对苯巴比妥不良反应做出综合判断,从'1=无;2=轻度;3=中度;4=严重'中选择,并在选中项目上打'√',在最后的方格中填写上相应的阿拉伯数字。
  六、依从性的判断:主要根据给病人苯巴比妥数量和剩余药片判断病人是否遵从医嘱。第二节已经做了详细介绍。
  1.病人按时来复诊。即要求间隔两周来复诊的病人,正好14天来随访,要求间隔四周来复诊的病人,正好28天来随访,分别按表2或表3计算预计剩余药片数和允许范围。病人剩余药片数在允许范围内,表示病人依从性良好;病人剩余药片数超出允许范围,表示病人依从性不好。
  2.如果病人提前或错后来复诊,按以下步骤进行:
  (1)随访表上有每日服苯巴比妥药片数和上次复诊的时间,计算上次复诊到这次复诊间隔
  的天数可以算出应该吃掉的药片数和预计剩余药片数;
  (2)预计剩余药片数除以每天应服的片数,得到剩余药片可服天数;
  (3)剩余药片可服天数多于或少于4天的药量,表明病人少服或多服了药。2周内多服或
  少服1天以上(不含1天)药量,视为依从性不好;4周内多服或少服2天以上(不含2天)药量,视为依从性不好。
  七、询问病人上次随访后,这段时间自己感觉如何:包括身体状况、精神状况或劳动学习能力。病人可以从①好一些、②没有变化、③更差一些,三种情况选择一条。并在选中项目上打'√',在最后的方格中填写上相应的阿拉伯数字。
  八、如果病人在随访过程要求或其他原因退出苯巴比妥治疗,应该记录退出的原因和日期。
  最后应该强调病人来复诊时,随访医师要耐心聆听病人或家属的陈述和提出的问题,给病人简单明确、通俗易懂的解释。对填写的内容再复核一遍,最后随访医师签字,填写随访日期。


第四节患者的依从性问题

  抗癫痫治疗失败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是病人依从性不好,即病人不按医嘱服药。因此,病人接受苯巴比妥治疗后,依从性是随访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依从性的评估
  依从性是指病人是否遵从医嘱服药,可按以下方法进行评估:
  1.询问病人是否每天吃了当天的全部药片,忘记服药的日子是否补服了一天的剂量;
  2.计算剩余药片数:如何计算剩余药片数来判断病人的依从性,(见前一节具体方法);
  3.病人是否每次按时复诊面见随访医师;
  4.培养病人定时服药的习惯,采用简单的服药方法如每晚餐后或睡前服药。这样其他人能督促病人服药。
  5.有条件时可以监测病人血药浓度。反复说明遵照医嘱服药的重要性。
  二、强调遵从医嘱的重要性
  病人接受苯巴比妥治疗后,为了强调病人的依从性,获得满意效果,负责医师应该告诉病人按时服药的原因和重要性。不规律的治疗比不治疗更槽,有时会引起撤药反应,发作加剧,甚至增加药物毒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谈:
  1.强调癫痫发作不仅影响病人正常生活和工作,还会给病人带来一定的危险性;
  2.让病人相信现行的治疗方案是有效的和合理的;
  3.治疗的目标是将发作次数减少到最少或完全没有发作;
  4.让病人知道,服苯巴比妥后要经过一段时间,一般需要2-4周,血中药物浓度达到一定水平后,才会出现疗效;
  5.药物的副作用是暂时的,与预期的效益相比是可以耐受的;
  6.向病人和家属说明,处方的剂量未经医师同意不能随意改动;突然中断治疗会引起严重的并发症;
  7.有条件的病人建议做病情和发作记录,为医师治疗提供依据;
  三、对依从性不好病人的处理办法
  1.反复强调遵照医嘱服药的重要性;
  2.说服家庭成员提醒病人服药;
  3.如果病人没有服药或者对临床随访不重视,应该分析病人依从性不好或引起治疗失败的原因。病人是否相信药物的疗效?病人对医师是否信任?病人对治疗是否有信心?
  4.告诉病人发作可能带来的危险性,如摔倒、头部外伤、烫伤、溺水等。强调指出只要有规律的服药,病人就能避免这些严重的问题。
  5.每次复诊应该告诉病人下次复诊时间,如果下次不能按时来复诊,与病人协商双方在适宜时间来复诊。
  6.如果所有的努力仍无法改变病人不遵从医嘱的状况,可以和上级医师商量放弃这例病人。
  四.终止苯巴比妥治疗的情况
  出现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病人应该撤出苯巴比妥治疗观察:
  1. 服药后出现过敏反应(皮疹),不论轻重都应立即停药;
  2. 上级医生发现病人治疗后没有效果;
  3. 病人病情恶化,发作难以控制(即发作次数增加50%以上或发生癫痫持续状态);
  4. 病人或监护人反对继续治疗;
  5. 病人治疗过程连续三次不遵从医嘱服药;
  6. 病人三次不按时接受随访和取药;
  7. 病人有进行性神经系统疾患;
  8. 病人有心、肝、肾疾患;
  9. 上级医生确定病人对苯巴比妥有较严重(不能耐受)的副作用。


第五节对患者疗效的评估

  病人达到维持剂量后,观察将继续12个月。在第12个月末时,对苯巴比妥一年的疗效做出评估。建议用以下三个指标确定治疗效果。
  一、以发作次数为标准,苯巴比妥剂量达到维持剂量后,病人一年内发作次数与以前12个月比,分为:
  1. 显效:观察期内无发作或发作次数减少75%以上;
  2. 有效:发作次数减少在74%至50%之间;
  3. 无效:发作次数没有减少或减少50%以下;
  4. 恶化:发作次数增加25%以上。
  二、负责随访医师根据自己的随访记录和观察与以前的12个月比较,参考随访表第四和第七项记录,判定病人是好转,没有变化或是加重。
  三、病人或监护人对病情变化的感觉与以前12个月比较是好转、没有变化或是加重。


第六节 宣传教育以及普及癫痫知识

  中国农村地区癫痫防治管理项目重点是为惊厥性癫痫病人提供免费治疗。同时要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癫痫诊断、治疗水平;对病人、家属以及群众进行有关癫痫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各省可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计划,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工作。
  一.基层医师的培训和教育
  建议结合项目的实施,对管辖区基层医务人员进行有关癫痫知识培训,内容包括:
  2 癫痫概论包括基本概念、分类和流行病学
  2 癫痫病因和危险因素
  2 癫痫诊断和鉴别诊断
  2 癫痫药物治疗
  2 癫痫的紧急处理
  2 癫痫病人的管理和保健
  二.对病人和家属的教育
  对病人及其家属进行教育目的在于使他们了解以下内容:
  2 癫痫的特征、病因和预后;
  2 癫痫的治疗:抗癫痫药物的作用,使用抗癫痫药物应该注意事项、遵从医嘱的重要性、药物潜在的不良反应、治疗时间;
  2 癫痫发作的紧急处理;
  2 癫痫病人日常生活和工作注意事项;
  2 消除病人和家属心理问题,要求病人建立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鼓励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家庭应该给病人更多的关怀和照顾,但也不能过度保护,什么都依赖别人。
  本项目应对所有入组和未入组的癫痫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癫痫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求各地自行编写印刷一些简明易懂的科普宣传教育材料,随访时发给患者和家属。
  三.社区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普及癫痫知识,减少社会对癫痫的岐视,改善癫痫患者劳动就业、入学等方面所遇到的不公平对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师在此项活动中起重要作用。可以利用当地电台进行有关癫痫知识讲座,在报纸上刊登癫痫知识文章等。希望各地提出一些具体要求如在电台进行几次癫痫知识讲座,在当地刊登癫痫发表多少篇有关癫痫的文章等。在项目实施县可以举办1~2次癫痫义诊,进行有关癫痫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使人们重新认识癫痫。改变人群对癫痫的错误认识和态度。
  惊厥型癫痫病例筛查诊断表(表1)
  地区:1.黑龙江2.河南3.江苏4.宁夏5.山西6.湖南□□
  7.山东8.甘肃9.陕西10.四川11.安徽12.云南
  当地(县)编号:□□乡(镇)编号:□□
  姓名:性别:1=男2=女□户主姓名:
  年龄:(周岁)□□出生年月:年月□□□□/□□
  民族:职业:_______________
  身高:厘米□□□体重:公斤□□□
  住址:电话:
  一、癫痫简要病史(重点询问发作表现、持续时间以及发作病因或诱因等)
  补充(1)发作时是否有意识丧失?1=每次有2=无3=不是每次都有□
  询问:(2)发作时是否有四肢抽搐?1=每次有2=无3=不是每次都有□
  (3)发作时是否有大小便失禁?1=每次有2=无3=不是每次都有□
  (4)发作时是否咬伤舌头或摔伤?1=每次有2=无3=不是每次都有□
  (5)发作后有无嗜睡、困倦或肌肉疼痛?1=每次有2=无3=不是每次都有□
  (6)家属或旁人看到过你(病人)发作吗?1=每次有2=无3=不是每次都有□
  (7)首次发作时年龄:(周岁)□□
  (8)近一年内发作次数:次□□
  二、既往治疗史
  1.曾在何种医院诊治?□1、市级医院□2、县级医院□3、乡卫生院□4、个体医生
  是否曾被确诊为癫痫?(1)确诊(2)未确诊(3)不知道□
  2.过去曾用过的治疗方法:1)=未治疗过2)=治疗过□
  (1) 服用过的西药(详细写出药物名称、服用剂量和服用多长时间)
  (2)其它方法:□1=中药;□2=针灸;□3=割治;□4=埋线;□5=民间验方
  三、近期治疗与发作情况(指12个月内)
  1.按医嘱每日服药(药物名称、剂量:)
  发作次数:①次/月;□□②次/年;□□③已月未发作□□
  2.服药不规律或从未治疗:1=服药不规律;2=从未治疗□
  发作次数:①次/月;□□②次/年;□□③已月未发作□□
  调查医师:调查日期:年月日
  神经科医师复查表(表2)
  一.诊断依据:
  1. 病史及临床表现:
  2. 做过何种仪器检查:
  二.治疗情况:
  1. 从未治疗;①是②否□
  2. 现在(近一个月)的治疗情况:(如上一个回答'是',则不再问2-4个问题)
  (1)未服药
  (2)正在服用的抗癫痫药,剂量和用法:
  3.近一周内正在服用的药物和剂量(详细写出药名和用法):
  4.有无抗癫痫药物过敏史:(药名:)1=有;2=无□
  5.复查医生结论:①正规治疗②不正规治疗□
  ***********************************************************************
  三.诊断:1.确诊癫痫,符合入组标准2.确诊癫痫,但不符合入组标准□
  3. 排除癫痫诊断
  四.发作类型(按1985年中华医学会第一届全国癫痫学术会议提出的癫痫发作分类法确定):
  五.患者(或家属)是否同意参加本次治疗观察?1=同意2=不同意□
  如同意参加治疗观察,病人或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_
  六.入组病例编号:□□□□
  复查医师:复查日期:年月日
  (附表3)医生随访表第次随访□□
  地区:1.黑龙江2.河南3.江苏4.宁夏5.山西6.湖南□□
  7.山东8.甘肃9.陕西10.四川11.安徽12.云南
  (县)编号:□(乡)编号:□病例编号:□□□□
  姓名:性别:1=男2=女□户主姓名:
  年龄:(周岁)□□出生年月:年月□□□□/□□
  民族:职业:_______________
  身高:厘米□□□体重:公斤□□□
  住址:电话:
  **************************************************************
  一、上次随访时间:年月日□□/□□/□□
  二、苯巴比妥剂量:毫克/日□□□
  三、自上次随访后强直-阵挛发作:次□□
  四、发作与以前比:
  1.仅仅是短暂的意识丧失,没有抽搐;2.意识丧失和抽搐持续时间比以往减少;
  3.意识没有丧失,仅有肢体抽动;4.意识丧失和抽搐与以往一样。□
  五、不良反应:(请在相应的位置打'√',后面空格填写相应的数字)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程度
  困倦、嗜睡 1=无 2=轻度 3=中度 4=严重 □
  共济失调 1=无 2=轻度 3=中度 4=严重 □
  头晕 1=无 2=轻度 3=中度 4=严重 □
  头痛 1=无 2=轻度 3=中度 4=严重 □
  多动 1=无 2=轻度 3=中度 4=严重 □
  皮疹 1=无 2=轻度 3=中度 4=严重 □
  消化道症状 1=无 2=轻度 3=中度 4=严重 □
  忧郁、焦虑 1=无 2=轻度 3=中度 4=严重 □
  医生对不良反应的综合判断:1=无;2=轻度;3=中度;4=严重□
  六、依从性的判断:1=依从性良好;2=依从性不好□
  1.预计剩余药片数:______□□2.实际剩余药片数:______□□
  七、这段时间病人自己感觉身体状况、精神状况或劳动学习能力比以前如何?
  1.好一些2.没有变化3.更差一些□
  八、退组日期:年月日退组原因:
  随访医师:随访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国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 李世绰 主任医师 中国抗癫痫协会
  副组长: 王文志 主任医师 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
  成员: 张立 副巡视员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吴建中 主任医师 中国抗癫痫协会
  洪震 主任医师 上海复旦大学神经病学研究所
  吴逊 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癫痫中心
  国家癫痫防治项目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
  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西里6号100050
  联系人:王文志
  电话:010-65112838
  传真:010-65112838
  Email:(1)qgnfbwwz@public.bta.net.cn
  (2)qgnfb_2006@yahoo.com.cn
  附件4:


2005年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2005年《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补助卫生经费的通知》(财社[2005]185号)精神,依照'2005年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项目管理方案'中对'农村地区癫痫防治管理项目'(附件3-5)的要求,制定2005年项目实施方案。
  一、 项目县范围
  在2004年项目首批选定的黑龙江山西河南江苏山东甘肃湖南宁夏陕西四川等10个省(区)的基础上,2005年项目增加了云南安徽2个省,每省各3个县;原参加项目的10个省每省再扩展3个县。
  2005年项目共计划扩展36~40个县,覆盖农村人口1600万~2000万,筛查治疗符合入组条件的癫痫患者约14000例。
  二、项目经费及使用要求
  2005年中央支持地方的项目经费支出类别见下表。
  2005年农村地区癫痫防治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分配表(单位:万元)
  省份 工作补助 培训 药品 健康教育宣传 监测质控 数据处理 合计
  山西 6 3 16 5 2 1 33
  黑龙江 6 3 16 5 2 1 33
  江苏 6 3 16 5 2 1 33
  山东 6 3 16 5 2 1 33
  河南 6 3 16 5 2 1 33
  湖南 6 3 16 5 2 1 33
  四川 6 3 16 5 2 1 33
  陕西 6 3 16 5 2 1 33
  甘肃 6 3 16 5 2 1 33
  宁夏 6 3 16 5 2 1 33
  安徽 6 4 16 6 2 1 35
  云南 6 4 16 6 2 1 35
  总计 72 38 192 62 24 12 400
  东部省份的各级财政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中央财政的不足部份予以配套,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鼓励中、西部省份的各级财政,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给予适当经费配套。
  三、项目执行进度安排
  1、2006年2月,召开各省负责人会议,布置2006年的选点等各项工作。
  2、2006年3月底,完成技术方案、培训教材、以及质量控制标准的编制和修改。
  3、2006年4月31日前,完成新选定三个示范县参加人员的培训。(前一年开展工作的几个县继续治疗随访,直到用药满一年为止,不再随访)。
  4、2006年5月~6月,完成筛查惊厥性癫痫病人的工作,并经省、县级专家组核查后开始使用苯巴比妥治疗和随访。随访观察期为一年。
  5、2006年7~8月,召开项目参加各省工作进展报告和经验交流会。
  6、2006年8~9月,总结分析10省第一年(34个县)的观察资料,并写出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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