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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理工大学等七所新建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8-18 生效日期: 2000-09-01
发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价(收)字[2000]334号

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建工学院、北京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物资学院、首都体育学院: 为加快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现将北京理工大学等七所学校2000年新建学生宿舍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0年新建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单元式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非单元式不超过900元。 
  二、各有关学校需根据建设成本、住宿条件填报《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经市教委审核后,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方可收费。 
  三、新建学生住宿收费属于预算外资金,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应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期预收。 
  本通知自2000年新学年开始执行。 
 
 
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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