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石政办发[200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人事变动,对副秘书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黄红星(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处理市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联系接待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及市政府招待处、银河宾馆和亚太大酒店的工作。
李耀峰(市政府副秘书长)负责联系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民族宗教、档案、仲裁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政府与市文联、市计生协和民进石家庄市委的工作联系。
齐惠明(市政府副秘书长)负责联系发展和改革、财税、人事、外事、法制、金融、物价、重点项目、统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政府与市侨联和民建石家庄市委的工作联系。
刘凯(市政府副秘书长)负责联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技术监督、食品和药品监督、信息产业、中小企业、电业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市工经联和民革石家庄市委的工作联系。
汤化敏(市政府副秘书长)负责联系商务、粮食、物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供销、烟草专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政府与团市委、市工商联的工作联系。
凌青利(市政府副秘书长)负责联系城乡规划和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园林、房产管理、交通、人防、通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政府与九三学社石家庄市委的工作联系。
其他副秘书长的工作分工不变。
二○○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