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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证券业务)上海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03 生效日期: 2005-11-03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你公司2005年7月28日致我会的申请文件收悉。
  我会对梁卫彬接替蔡雷担任你公司(证券业务)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无异议。
  顺致良好祝愿。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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