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5]151号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报告》(光保字[2005]045号)、《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报告》(光保字[2005]04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16000万元人民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出资4020万元人民币,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出资与198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美元。
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为1072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7%;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为与528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3%。
二、同意你公司对公司章程所作的修改。
你公司及各股东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资格证书等相关事宜。
特此批复。
二○○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