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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期对山东、河北、内蒙古、江苏、湖北、江西、四川、贵州、上海、黑龙江、辽宁、陕西等省(区、市)的卷烟纸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本次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到13个国内企业和2个国外企业生产的26个卷烟纸产品,其中:国内产品22个,国外产品4个。产品等级分布如下:
A1级产品23个,占88.46%
A2级产品2个,占7.69%
C级产品1个,占3.85%
本次抽查结果为合格产品25个,不合格产品1个,合格率为96.15%。1个不合格产品为宁波大红鹰纸业公司生产的A1级卷烟纸。详见附件。
二、总体质量分析
从检验结果看,行业使用的卷烟纸产品总体质量水平稳中有升,与2003年度抽查结果相比,合格率提高了0.91%。不合格的1个A1级产品主要问题是定量指标不合格,其余产品各项指标的合格率均为百分之百,尤其是在影响产品质量的透气度、伸长率等重要指标上,有显著改善。各单项指标的合格率统计见下表:(见附件)
统计数据表明,目前行业使用的卷烟纸定量主要介于26.5~30.0g/m2之间。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为定量横向均匀性差造成的,同一批产品的定量偏差达到了2.1g/m2.
卷烟纸透气度分布在30~70CU之间,其中A1级以50~60CU居多,A2、C级则分布在30~40CU之间。进口卷烟纸实测透气度横向偏差在1~3CU之间,国产卷烟纸实测透气度横向偏差在2~6CU之间,与2003年相比,卷烟纸透气度均匀性较差的问题有所改善。
国产与进口卷烟纸在透气度变异系数较为接近,部分国产纸的透气度变异系数要小于进口纸。详见下表。(见附件)
同时,在本次抽查中也发现个别卷烟纸生产企业在卷烟纸中加入了提高白度的增白剂。尽管目前现行国家标准对此没有规定,但为维护消费者健康,限制使用对人身体有害的添加剂势在必然,希望引起卷烟纸生产企业的高度重视。
三、处理措施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2002年第1号《通告》及相关规定,监督后处理措施如下:
1、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卷烟纸产品不得进入2005年卷烟纸订货交易。各有关卷烟企业要严肃认真对待。
2、国家局将对本次不合格卷烟纸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质量跟踪,如再次出现质量问题,将列入不守信用名单。
3、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今后国家局抽检,卷烟纸定量指标以实际标注为准。
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