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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表彰2002年度烟草行业优秀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6 生效日期: 2003-06-16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文号: 国烟人劳[2003]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人劳处:
  根据国家局《关于2002年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意见》(国烟人劳(2002)5号)的精神,国家局鉴定中心于2003年二季度组织开展了鉴定站年检工作。通过鉴定站自查、国家局鉴定中心抽查及综合评估,共评选出贵州等十个鉴定站为2002年度烟草行业优秀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局鉴定中心决定:
  一、授予贵州云南河南福建辽宁湖北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十个鉴定站为2002度烟草行业优秀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对优秀职业技能鉴定站颁发奖牌和3000元奖金。
  希望获得表彰的十个优秀鉴定站以及北京上海陕西江西四个免检的优秀鉴定站,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改正不足,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水平。

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劳动司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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