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领导,导时研究、协调处理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根据《市委常委会议纪要》(七届[1999]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调整与完善广州市金融风险防范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一、市金融风险防范领导小组组长由林树森市长担任,组员由石安海、郑国强、沈柏年、朱振中同志组成。
二、市金融风险防范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从原设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改为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主任由陈锦德同志担任,办公室其他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