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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31 生效日期: 2003-12-31
发布部门: 北京市
发布文号:
  
各进出口企业: 
  根据商务部通知,现将2004年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审的时间: 
  2003年度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的时间为2004年1月2日至2004年4月30日。 
  二、 年审的地点: 
  年审的地址是北京市朝内大街190号,北京市商务局;年审办公地点设在一层大厅贸发处窗口,电话:65236688-2163 
  三、 年审的范围: 
  凡在2003年12月31日前领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企业都要参加2004年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 
  四、 年审方式: 
  企业可以通过传统年审方式或在线年审方式完成年审工作。 
  (一)传统年审方式 
  企业直接到我局提交以下书面年审材料: 
  1、进出口经营资格年审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填报数据准确无误、真实可信。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通过2003年年审)。 
  3、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4、如有项目变更需提交相应变更的文件依据: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金项目变更,需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年审申请表请到年审办理地点领取或从网上下载,网址:www.bjfetc.gov.cn 
  (二)在线年审 
  企业可以通过链接商务部政府网站(//www.mofcom.gov.cn/)或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www.ec.com.cn/)“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栏目或直接输入网址//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 登录系统企业端录入企业年审信息,提交年审申请单。企业可以通过输入进出口企业代码查询年审处理结果,通过在线年审后,持资格证书原件到我局加盖年审章。 
  参加在线年审企业,需领取进出口企业法人CA证书。 
  领取CA证书地址: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南办公楼609室EDI中心北京代表处。 
  电话:67080417 67080418 
  联系人:辛福军 
  凡未按规定参加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进出口经营资格并注销其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且在一年内不再对其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予以核准(登记)。 
  请各主管部门通知督促所属企业参加年审。 
  附:关于请企业填写国际市场开拓方式调查问卷的通知(随进出口企业年审表反馈)(略)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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