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改进日用搪瓷制品作价办法的规定(试行)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4-06-15 生效日期: 1984-06-25
发布部门: 国家物价局轻工业部商业部
发布文号:

搪瓷制品的现行作价办法,是一九六五年依据甲、乙型两套质量标准制定的甲、乙型两套价格。这在当时对发展搪瓷工业,满足城乡人民需要是起了作用的,二十年来,产、销情况发生的很大变化,这个办法规定的各种差价过繁过细,而且标准品价格不动,其它品种规格、花色、型号的价格也不能变动,统的过死,限制了产品的更新换代;同时,许多品种的出厂价、销售价,不分质量好坏,各产地执行统一价格,结果技术先进的地区与技术落后的地区, 优质产品与普通产品都执行一个价格, 既不能鼓励先进,促进技术进步,也不符合按质论价的原则,不利于商品的合理流通。现在,国家标准局已批准轻工业部制订的搪瓷制品新质量标准,将原来甲、乙型两套质量标准合并为一套标准,作价办法应相应修改。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物价局、国家经委《关于进一步贯彻工业品按质论价政策的报告》的精神,为促进搪瓷制品提高质量,增加花色品种,适应市场需要,将改进日用搪瓷制品的作价办法规定如下:
  一、取消现行的甲、乙型两套价格,按新的质量标准合并为一套价格。国务院有关部门只管面盆、口杯两大类标准品的中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其余日用搪瓷制品的作价办法由地方确定。面盆以36厘米德胜式全白和双花为标准品。36厘米全白面面(草包装)每个出厂价为一元九角七分,产地零售价格每个为二元五角八分;口杯以10厘米机制人民式全白和花的为标准品,10厘米全白口杯标准品的中准价格分别在白面盆、白口杯的中准价格基础上加各种差率制定。商业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原则上仍可按现行规定掌握。

  二、扩大花色差率,调整不合理的造型差率和规格差率。面盆花色差率,单花的由现行百分之十五扩大到百分之二十,双花的由百分之二十扩大到百分之二十五;口杯的花色差率由百分之十五扩大到百分之二十;杯盖的花色差率由百分之五扩大到百分之十。造型差率、规格差率也作一些调整(详见附表)。

  三、为了适应市场供求情况、产品质量和花色等的变化,对面盆、口杯实行浮动价格。产地工商企业可在中准价格的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百分之十的幅度内协商定价。销地可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参考产地价格,由商业企业自行浮动,但应与进货地保持合理的地区差价。

  四、根据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实行优质优价,低质低价,不同产地的同一产品,可根据轻工业部制订的优质产品的标准和质量评比情况,以及市场适销程度,按质论价。具体价格由产地工商双方商定。对特别畅销的新品种、新花色的产品,经工商协商,可突破上浮幅度。式样过时,花色陈旧,滞销积压的产品,可突破下浮幅度或削价处理。

  五、面盆的包装问题,由于各地的具体情况不同,不作统一规定,但对调出部分,为减少运输中的破损,应创造条件,改草包为纸箱包装,增加的费用,由各地工商部门根据工商利润分配情况,协商解决。

  六、改进日用搪瓷制品作价办法,实行浮动价格,既是进一步贯彻按质论价的原则,又是对价格管理的一项改革。此办法发到各地试行,请工商部门及物价部门在试行中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以便不断完善作价办法,以利于生产、销售和搞活经济

  注:搪瓷面盆、口杯、杯盖各种差率表(略)

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