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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09 生效日期: 2003-01-09
发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03]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农林厅、省外经贸厅提出的《2003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开展农业国际合作洽谈,是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举办好洽谈会作为今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出实效。 
 
 
二○○三年一月九日 
2003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3年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现提出本届洽谈会工作方案如下: 
  一、名称 2003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 
  二、时间 2003年5月20日至5月22日。 
  三、主办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江苏省农林厅、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五、协办单位 省外事办公室、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农机局、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农业科学院、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人民政府。 
  六、承办单位 连云港市。 
  七、宗旨 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大力引进境外资本、品种、技术、设备及管理经验,扩大农业对外贸易,提升农业生产、加工和流通水平,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江苏农业国际竞争力,推进全省农业国际化、现代化。 
  八、目标 通过展示、研讨、投资与贸易洽谈,了解国际农业最新品种、技术成果及农产品市场信息,使农业利用外资、农产品出口、技术引进等有明显增长,力争完成全年农业招商引资任务的40%以上。2003年农业招商引资预期指标为:苏南各市平均每县新建3至4个外资项目,苏中、苏北各市平均每县新建2至3个外资项目。 
  九、主题和内容 
  主题:农业投资与贸易合作。 
  内容:采取投资与贸易相结合,展示与洽谈相结合,项目推介与政策咨询相结合,商务活动与学术研讨相结合的方式,为与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主要包括: 
  (一)展示。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设置展位,宣传农业投资环境,推介对外招商项目。展示活动规模为400至500个标准展位,拟按功能设置投资环境及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区、现代农业机械与设施展示区、贸易零售区。展览设计突出商务活动要求,展示内容突出“创新”。通过展示,沟通交流渠道,洽谈投资合作与技术交易,为参展商提供农业国际投资与贸易合作机遇。 
  邀请涉农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外贸企业、各类农业园区、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境外企业与机构等,在馆内集中展示和发布名特优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在馆外设置农业机械、现代农业设施、农产品加工保鲜技术设备展示区域。展馆外设立零售区域,用于小额交易与现场促销活动。 
  (二)农业投资与贸易合作洽谈。大会期间,招商项目单位、贸易单位以及有投资与贸易意向的境内外客商或机构,可在馆内洽谈区进行对口洽谈。省组委会办公室拟举行1至2场集中签约仪式。有关省辖市可申请举办专场投资与贸易信息发布活动。会后,境内外客商可根据参会情况与投资、贸易意向,赴有关市进行实地考察。 
  (三)专题论坛。召开2至3场中等规模的专题研讨会,邀请中外专家就农产品质量与国际贸易、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业一体化经营、农产品物流业发展等专题进行研讨。 
  十、来宾构成 拟邀请中央和国家部委代表,外国驻华使领馆代表、商务代表,境外相关机构代表出席;广泛邀请境外投资商、贸易商、中介机构,跨国公司驻华机构,有关兄弟省份,省内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等参展参会。 
  十一、组织工作 为加强洽谈会组织领导,成立2003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省政府分管农业的副省长、分管外经贸的副省长担任组委会主任;省政府分管农业的副秘书长、分管外经贸工作的副秘书长,省农林厅厅长,省外经贸厅厅长,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成员由省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各市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农林厅,下设综合组、招商组、展览组、宣传组、接待组、保卫组。各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组:成员单位包括省农林厅、外经贸厅等省有关部门与连云港市政府,负责洽谈会总体筹备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工作。 
  招商组:成员单位包括省外经贸厅、农林厅、发展计划委员会、海洋与渔业局、农机局等省有关部门,负责外资、外贸、产业等政策指导,洽谈会招商项目包装、推介,项目洽谈、贸易订货活动的统筹安排、指导等。 
  展览组:成员单位包括省农林厅、外经贸厅、农机局、设备成套局等省有关部门和连云港市政府,负责组织招展、布展,策划实施馆内外展览展示方案,协调现场洽谈交易活动等。 
  宣传组:成员单位包括省政府新闻办、农林厅和连云港市政府,负责洽谈会新闻宣传活动总体策划与组织实施。 
  接待组:成员单位包括省农林厅、外经贸厅、外办和连云港市政府等,负责洽谈会来宾接待、食宿、交通,以及领导活动安排衔接等工作。 
  保卫组:成员单位包括省公安厅、连云港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洽谈会安全保卫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二、任务分工 
  省农林厅负责组织协调洽谈会前期整体筹备工作,会同其他省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布置、督促和检查洽谈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制订洽谈会总体方案,牵头组织实施洽谈会展示宣传、投资洽谈、贸易订货、专题研讨、省政府招待酒会、开幕式等各项重要活动;组织精干小组到重点国家开展招商和招展活动,提供农、林、牧产业信息指导与服务,邀请境外专家6至8人参加专题论坛,邀请有投资、贸易合作意向的境外客商10家参加洽谈会,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省外经贸厅负责外经贸政策信息指导与服务,参与组织实施投资洽谈、外贸订货等活动;通过我省驻外招商、商务代表等,邀请有投资、贸易合作意向的境外客商30家参会,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组织12个省级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及省级外贸公司参展。 
  省外事办公室负责洽谈会外事礼宾礼仪,协助安排实施省领导会见外宾、招待酒会、开幕式等重要活动,并承担相关翻译工作;邀请外国驻华使领馆代表,有投资、贸易合作意向的境外客商20家参会,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省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邀请有投资、贸易合作意向的台湾企业10家参会,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省侨务办公室负责邀请有投资、贸易合作意向的境外华侨企业10家参会,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展参会。 
  省财政厅负责洽谈会经费的安排,检查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省公安厅负责洽谈会安全保卫及相关工作。 
  省政府新闻办负责洽谈会的有关新闻报道和宣传活动。 
  省科技厅负责农业高新技术政策信息指导与服务,邀请有投资、贸易合作意向的境外客商5家参会,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提供本行业的信息指导与服务,邀请有投资、贸易合作意向的境外客商5家参会,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省农机局负责提供农机行业的信息指导与服务,参与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展示与交易活动,邀请相关行业有投资、贸易合作意向的境外客商5家参会,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负责提供滩涂、丘陵等资源开发投资信息指导与服务,邀请有投资、贸易合作意向的境外客商5家参会,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参与组织实施现代农业设施展示与交易活动,邀请境外现代农业设施、农产品加工保鲜技术设备参展商10家,国内参展商20家,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省农科院负责邀请境内外农业科研机构10至15家参展参会,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邀请有投资、贸易合作意向的境外客商不少于8家,设立外商展位不少于2个,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各省辖市政府要根据洽谈会工作要求,成立专门筹备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全面负责本地区参会组织协调工作。 
  各省辖市要根据洽谈会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对外招商、招展工作,邀请和组织有投资、贸易合作意向的境内外客商、企业、园区等参展参会,在洽谈会举行前做好招商项目与贸易订货的前期工作,争取在洽谈会期间有一批重点投资项目和贸易合同签约。 
  各省辖市负责在展馆内以市为单位设立展台,宣传本市农业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招商项目等,展示本地区外向型农业的成就和发展规划。组织相关企业、园区等参展,展示名特优新产品与农业高新技术,开展项目和贸易洽谈,要求以市为单位平均每县(市、区)至少4个展位。 
  苏南各市邀请有投资、贸易合作意向的境外客商不少于10家,设立外商展位不少于3个;苏中各市不少于8家,设立外商展位不少于2个;苏北各市不少于6家,设立外商展位不少于1个。 
  连云港市政府除承担上述任务外,根据洽谈会总体安排,应及时与组委会办公室沟通、对接,具体落实洽谈会场地、展览、接待、宣传、食宿、交通、通讯、医疗、保卫等各项工作。 
  洽谈会准备期间,组委会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市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洽谈会结束后,组委会召开总结会议,对成绩突出的省辖市予以表彰。 
  十三、布展 招标确定一家承展单位,承担洽谈会展区总体设计、展览策划、展板制作和施工等工作。 
  十四、费用 省级将承担境外来宾大会期间食宿费用。为体现向苏北倾斜政策,对苏北五市参展展位费用仍按四分之一收取,苏中三市按三分之一收取,苏南五市按二分之一收取。省级支出经费,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节约办事原则提出预算,由省财政厅审核安排并监督使用。 
  十五、工作进度安排 
  2003年4月底前,完成洽谈会及招商项目宣传推介、来宾邀请、设计布展、会务及重大活动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期间由组委会召开两次准备工作会议,由各单位汇报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准备工作。5月上旬,各项工作准备就绪并作最后检查。 
  2003年5月20日上午举行开幕式。 
  2003年5月20至22日举行洽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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