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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我市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3-19 生效日期: 2002-03-19
发布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成府发[2002]2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九五”期间,在国家政策的积极引导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机电产品出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据海关统计,“九五”期间,全市各类企业累计完成机电产品出口5.35亿美元,年均增幅18.1%。2001年市属企业机电产品出口9683万美元,占市属企业出口总额的25.09%,机电产品已连续多年居全市外贸出口商品首位,成为拉动全市外贸出口增长的主要力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我市科技与机电工业优势,抓住我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和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必须采取既符合我市实际,又符合国际规则的有效措施,促进我市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我市机电产品出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契机,坚持大经贸、科技兴贸、市场多元化和以质取胜战略,积极优化机电产品出口队伍、出口商品、出口市场结构,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协调、监督和服务,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规则的机电产品出口管理体制,促进我市机电产品出口跨越式发展,为我市国民经济和对外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奋斗目标:“十五”期间,全市机电产品出口年均增长速度在20%以上;到2005年,全市机电产品出口总额达到6亿美元,占全市外贸出口的比重提高到40%左右。力争培育年出口机电产品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4家,3000一5000万美元的企业4家,1000一3000万美元的企业10家,500一1000万美元的企业20家。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继续实施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大力调整出口商品结构 
  加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我市传统产业的力度,努力提高技术密集、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比重。继续扶持航空零部件的加工贸易出口,进一步推动成都飞机公司与波音、空中客车公司的合作,抓好对成都艾特航空制造有限公司等合资、独资航空零部件制造企业的服务工作,使航空零部件出口成为我市龙头出口产品。 
  依托我市电子信息骨干企业,充分发挥现有优势,积极做好电子信息产品扩大出口工作。进一步扩大银河复合磁性材料厂、恒力磁性材料厂等企业电子材料产品出口;进一步扩大有市场前景的电子元器件产品出口(如成都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子发射管、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子瓷料及敏感元器件、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工器材及真空器件、成都无线电七厂的磁头等产品);结合我市信息技术(IT)行业优势,促进和扩大托普手机、笔记本离、大型彩显屏,迈普路由器、国腾磁卡电话、鼎天数字影碟机(DVD)、成都汇金源可视电话等整机产品出口。 
  采取引进关键零部件,提升出口商品档次,迅速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的方式,使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机械基础件、数控机床、电动自行车、大型真空镀膜机等传统出口产品成为我市主导出口产品。 
  鼓励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加大科研力度,增强出口后劲,积极推进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研成果产业化工作。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的各项研究开发费可计入管理费,研究开发费用应逐年增长,年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对引进确属国外先进技术、关键设备,特别是制造业的核心技术,凡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规定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一步提高出口机电产品的质量,鼓励企业通过各类认证。市经委、市外经贸局要做好企业通过产品国际安全认证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以及环保认证的规划,并积极争取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西部促进资金,对机电产品出口企业所需认证费用给予支持,力争实现我市所有重点机电产品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保认证;积极推动机电产品出口企业获得美国安全检测实验室公司(UL)等认证机构的产品安全认证,为我市机电产品出口创造条件。 
  对重点出口机电产品所依托的嵌入式软件和嵌入式软件生产企业,要比照机电产品出口的有关政策,鼓励嵌入式软件企业增加科研工投入和通过各类认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 
  (二)实施大经贸战略,进一步优化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结构 
  进一步扶持重点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的发展,培育重点出口企业和产品。对成都飞机公司、成都发动机公司、银河复合磁性材料厂、光明器材厂、托普集团、成都艾特航空制造有限公司、原科技产业集团等机电产品出口大户,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实行对口联络制度,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迅速扩张发展,真正成为我市机电产品出口龙头企业。 
  积极培育机电产品出口新的增长点。通过招商引资等形式,尽快形成一批机电产品出口型企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开拓和扩大机电产品出口。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到我国设立研究开发中心,逐步实现生产、科研开发、产品设计、融资、管理等属地化。同时对我市具有较好成长潜力的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如迈普、国腾、鼎天、中铁物资、旭光科技等企业要跟踪调研,实行对口扶持,一企一策,将相关鼓励政策向这些企业倾斜,尽快形成机电产品出口新的亮点。 
  对已有进出口经营权但尚未形成规模出口能力的企业,要在人员培训、资金支持、外销渠道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力争“十五”末期所有出口企业都实现自营出口,进一步增强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实力。 
  对有条件的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企业,市外经贸局要积极支持企业利用其经营优势,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进出口公司,扩大经营范围,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三)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加大开拓国际市场力度 
  继续贯彻全方位、多元化的市场战略,按照发挥优势、重点突破、注重实效、规避风险的原则,努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组织企业探索开拓国际市场的新路子,除认真组织企业参加好广交会等国内涉外商品交易会外,还要根据成都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组织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对东南亚、中亚、东欧、中东、非洲、美洲等市场的开拓工作。 
  鼓励能够发挥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鼓励有竞争优势的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在境外设立加工企业开展生产,带动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 
  大力实施机电产品出口品牌战略,鼓励机电企业发展自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通过积极宣传和推广四川华景国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多达DURATA品牌电池)等典型事例出口的成功经验,培育一批新的名牌机电产品,使我市机电产品出口持续、稳定地发展。同时推动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利用自身加工技术和劳动力成本优势,抓住发达国家经济结构大调整的有利时机,采用定牌加工(OEM)、定牌设计(OED)、委托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EMS)等形式扩大出口。 
  积极探索机电产品进入跨国公司和国际连锁企业购销网络的有效途径,扩大机电产品出口,鼓励和支持鼎天集团、托普集团在这方面进行大胆尝试,扩大数字影碟机(DVD)、笔记本电脑等产品在国外的销售,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推广。 
  适应新的贸易环境要求,积极推动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充分利用在线广交会等多种形式,逐步优化贸易方式,有效开展国际贸易经济技术合作。 
  (四)充分利用成都出口加工区的政策优势,发展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工贸易 
  办好成都出口加工区,充分利用出口加工区的特殊政策,进一步发挥出口加工区在海关、商检、税收、外汇、加工贸易等方面的政策优势和服务优势,勇于创新,大胆探索,拓展外贸出口新路子。充分发挥出口加工区的窗口和辐射作用,带动全市出口加工贸易的发展,特别是要促进以电子信息产品、航空航天产品等为主的机电产品出口。 
  实现国内机电产品加工贸易由一般技术和粗放低效型向高新技术和集约高效型的转变。通过进口核心零部件,自主生产其他配套件组装复出口的锻炼,逐步掌握核心配套件的制造技术,并实现国产化,从而创建、发展自主设计制造、自主品牌权的加工贸易出口。 
  各区(市)县也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努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迅速提升区(市)县外向型机电产品出口加工能力。认真总结,积极推广郫县、崇州等地的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机电产品出口工作的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对机电产品出口的领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市机电产品进出口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强化对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的领导,及时分析后我市机电产品出口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提出新思路、新措施。继续有计划地组织机电产品进出口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人员的培训和学习,特别是要强化世界贸易组织(WTO)相关知识以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认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转变,加强和改善服务,积极探索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的财政支撑体系,切实加强对企业的资金支持和配套服务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资金、西部发展资金等国家资金的支持。探索由企业提供抵押、质押、定金等多种形式的担保贷款,特别是要利用我国进出口银行强化职能、扩大业务范围的有利时机,争取我市更多企业享受到进出口银行优惠利率的专项贷款。优先把承担出口任务的重点企业纳入“债转股”的行列,实行出口增长与“债转股”比例挂钩的激励政策。认真做好机电产品出口技改贷款的争取工作,优选一批有出口潜力的重点企业,通过银行贴息贷款、财政支持和增加投资,以及实行出口和技术改造资金挂钩等激励政策,推动企业采用高新技术、网络技术和高技术国产化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研究加快企业退税的办法,积极向省和国家争取指标,加快退税进度,切实帮助机电产品出口企业解决流动资金问题。 
  外事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简化机电产品出口企业人员出国(境)审批手续,对机电产品企业商务、技术、售后服务和批倾销应诉人员出国(境)审批,实行每年备案一次,全年有效的办法。同时缩短审批时间,赋予符合条件的重点机电产品出口企业一定的外事审批权。 
  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机电产品出口的协调服务力度,充分利用市外贸工作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各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为我市机电产品出口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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