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证监会关于倍利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14 生效日期: 2003-11-14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函[2003]318号

  倍利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你公司2003年10月10日致我会的申请文件收悉。
  我会对石磊接替耿亚囡担任你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无异议。
  顺致良好祝愿。

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