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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关闭江门国投、肇庆信托所属证券营业部有关事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28 生效日期: 2003-09-28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3]199号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关闭原江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及在广东省江门市新设1家证券营业部的请示》(广发证[2003]128号)《关于关闭原肇庆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及在广东省肇庆市新设1家证券营业部的请示》(广发证[2003]2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关于关闭江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及肇庆市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的有关意见。
  二、同意你公司在江门市、肇庆市各新设1家证券营业部。
  三、原江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及肇庆市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关闭后,须将其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交送原发证机关,不得继续经营证券业务。
  四、请你公司本着自愿的原则妥善安置江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及肇庆市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的客户及员工,并注意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客户整体转托管的具体时间,请商我会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确定。
  五、客户整体转托管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我会。
  特此批复。
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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