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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关于统一使用《建设单位分期缴纳建设工程劳保费申请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10 生效日期: 2004-01-10
发布部门: 大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
发布文号: 大建劳发[2004]2号
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分期缴纳建设工程劳保费审批程序,依据《大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04年元月起开始实行《建设单位分期缴纳建设工程劳保费申请表》制度。建设单位凡申请分期缴纳建设工程劳保费事宜的,须统一填报《建设单位分期缴纳建设工程劳保费申请表》,逐级进行审批,原件交由劳保办业务部备案,复印件由经办人附《缴费合同》后存档备查。 
  望相关各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大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 
二○○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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