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3]138号
成都证券监管办公室:
你办《关于同意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规范设立峨眉山市名山路证券营业部的请示》(成证办[2003]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原乐山市信托投资公司峨眉山证券营业网点规范为一家证券营业部,名称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峨眉山市名山路证券营业部。
二、请你办根据《关于证券营业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13号)、《关于清理规范证券营业网点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0]235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2]93号)等文件的规定,对上述拟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开业进行验收,并通知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验收合格文件到我会申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