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1]234号
呼和浩特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申请设立证券服务部的初审意见》(呼证监发字[2001]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下列12个证券服务部:
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新城北街证券营业部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证券服务部;
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东影南路证券营业部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证券服务部;
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哈达街证券营业部赤峰市宁城县证券服务部;
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哈达街证券营业部赤峰市松山区证券服务部;
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大街证券营业部包头市土右旗萨拉齐镇证券服务部;
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大街证券营业部包头市九原区证券服务部;
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胜鄂尔多斯大街证券营业部伊克昭盟准格尔旗薛家湾镇证券服务部;
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临河胜利北路证券营业部巴彦淖尔盟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证券服务部;
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临河胜利北路证券营业部巴彦淖尔盟杭锦后旗陕坝镇证券服务部;
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乌海海拉南路证券营业部阿拉善盟巴彦浩特市证券服务部;
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乌海海拉南路证券营业部乌海市海南区证券服务部;
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乌海海拉南路证券营业部乌海市乌达区证券服务部。
二、我会对上述证券服务部拟任负责人任贵忠、林冬梅、崔荣革、张慧卿、杨慧琳、曹亚楼、刘治锋、王凤魁、李凤英、海鹰、王红霞、李剑斌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三、请你办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证券服务部的开业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开业批复报我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