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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11 生效日期: 2003-04-11
发布部门: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粤劳社[2003]49号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各省、部属技工学校:
  今年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完成招生录取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我省技工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扩大和落实技校招生自主权。今年我省技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协调,学校自主招生,技校招生办认定学籍的原则;各地要坚决破除不利于技校招生的各种限制,积极指导做好招生工作。各技工学校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和学校自身条件,实行“六个自主”:自主确定招生计划、自主确定招生时间、自主确定招生地点、自主确定招生对象、自主组织考试考核、自主决定录取学生。
  二、进一步放宽招生政策,采取更加灵活,更加符合市场就业需求的政策。实行“六个放宽”:放宽年龄限制、放宽入学条件限制、放宽区域限制、放宽考生档案限制、放宽专业限制、放宽学制限制。凡初、高中毕(结)业生或同等学力者,不限应届生或往届生,不限年龄、区域、对象、入学时间,凭毕(结)业证书或本人身份证或家庭户口本,可直接注册入学;各技工学校可以根据招生实际情况,取销报读学生须先建档案的规定,对自愿报名者,先登记录取入学,后办理建档;各技工学校可以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校后再选读专业;部分技术含量较低的一、三产业专业经省厅批准可以缩短学制,或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完成全部学业后准予毕业;允许对学生分类编班、分类施教,分段完成学业。允许学校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灵活调整专业设置和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三、结合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做好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招生工作。国家重点技校和高级技校,要全面开设高级技工班,面向中等教育各类学校招生,也可以实行“五年一贯制”面向社会直接招生,或者采取“2+3”、“2+1+2”等办法招生。对持有中等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劳动者、在职职工,可免试插班学习,按规定完成全部学业后,经考试合格,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省重点以上技工学校也可以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按上述办法招生,开设高级班,积极开展高层次技能人才的培养。
  四、鼓励面向农村招生。要把技校招生工作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农村劳动力开发转移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开拓新的生源。我省农村有很大的生源市场,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技工学校要主动到农村进行宣传,加强与当地中学的联系,发动初、高中毕(结)业生报读技校。省、部属技校和珠江三角洲地区资源较优质、品牌较好的学校可与东西两翼和粤北欠发达地区学校联合办学,优势互补,走共同发展的道路。
  五、鼓励走校企联合道路,努力开辟新的生源渠道。允许面向企业在职职工招生,进行转岗、转业和晋级培训;鼓励各技工学校坚持市场机制导向,采取灵活办法和形式,实行“六个结合”:市场和计划相结合、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低层次和高层次相结合、正规技校学历招生录取和实施劳动预备制相结合、定期招生和不定期招生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技工学校教育和培训资源,为社会培养更多的技术工人。
  六、继续实施智力扶贫助学工程。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智力扶贫的决定,继续做好今年智力扶贫招生工作。对今年省财政资助的智力扶贫招生计划,省拟重点向15个欠发达市和省部属技校倾斜。欠发达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扶贫部门联系,深入调查,详细、准确地掌握今年贫困家庭子女的具体情况,在省智力扶贫招生计划下达后,由承担智力扶贫任务技校与对口市劳动保障部门、扶贫办联系,择优录取。对边远山区、矿区、林区、地质勘探、农垦、农场、渔区等地区和行业的贫困家庭子女,要鼓励其报读技校,并优先录取;珠江三角洲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向当地政府申请资金,资助当地技校实施智力扶贫工程,招收对口扶贫市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校,把这项工程做大。实施智力扶贫工程过程中,各地要实行扶贫招生公示制度,并为入校贫困生选定好专业,为确保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
  七、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各级各类技校要按照国家关于全面实行劳动预备制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劳动预备制学员的招生工作。对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结)业生和进城务工的外来劳动力,可以按一年学制,招收为劳动预备制学员进行培训,经一年培训后,按初级工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发给初级工证书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证书。凡愿意继续学业的,可转为技校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办理技校生档案。
  八、继续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让社会、群众和学生了解、认识技工教育。学校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互相配合,采用多种形式,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多类媒体,以学校、学生和家长为主要对象,开展广泛深入的技校招生宣传。要开辟农村宣传阵地,想方设法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广大农村。
  九、加强技校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目前全省技工学校在校生达22万,招生工作开始后人数还会增加,各学校要未雨绸缪,制定相应措施并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高度重视改善卫生条件,严防食物中毒或病毒传染等事件发生。要确保招生、教学、生活管理等环节的有机衔接,促进技校的全面健康发展。
  十、加强领导,改善服务,确保招生任务的完成。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做好技校招生服务工作。为改进服务,省招生办今年将提前印制录取通知书,从5月份起,各市招生办和部、省属技校可直接到省招生办领购录取通知书;简化录取手续,改过去的录取审批制度为招生二个月内到省招生办办理登记备案;办理转学、退学等其他手续实行备案制。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招生办要不断改进工作,为跨市招生的技校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和为招生宣传提供方便、即时、全面的服务。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介机构,要主动为技工学校提供劳动力市场岗位需求信息和职业指导,优先推荐技校毕业生就业。
 
 

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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