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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01 生效日期: 2006-03-01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工商市字[2006]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几年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市场的整顿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非法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成品油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是,随着成品油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现象有所反弹,一些非法炼油厂死灰复燃;一些地区假冒伪劣油品重新流入市场;一些成品油经营企业假冒中石化、中石油等知名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商标、标识;一些加油站价格欺诈、缺斤少两等不正当经营行为时有发生。
  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巩固前一阶段清理整顿工作成果,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6年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重点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
  1、严格执行有关行政许可规定,把好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关。对被取消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应为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2、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从事成品油生产经营活动。
  (二)严把油品质量关,重点查处成品油企业经营下列油品:
  1.非法炼制的油品;
  2、无合法进口来源的油品;
  3、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的油品;
  4、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
  5、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
  (三)规范成品油经营,重点检查下列行为:
  1、缺斤少两,掺杂使假欺诈消费者的;
  2、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的;
  3,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或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油品的;
  4、对油品质量作虚假表示引人误解的;
  5、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的;
  6、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批发企业从事零售或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
  7、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
  8、使用无质量合格证明的油品计量衡具;或擅自改动油品计量衡具。
  二、具体监管措施
  (一)强化“经济户口”管理,实施有效监控。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登记注册后,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将企业的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管辖区内的工商所,工商所对该类企业要建立“经济户口”管理档案,明确监管目标、内容和责任,并将任务分解到人,报抓落实。
  (二)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实施动态监管。各地要根据上述监管工作重点,制定监管责任制度,细化具体巡查内容,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巡查中发现企业违规经营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凡存在违法行为的,必须依法立案查处。要积极向企业宣传有关成品油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守法经营,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方式和地点亮照经营,明码标价: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购销台帐、查验进货票证及油品质量等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加强自律,提高其质量意识及责任意识。
  (三)加强油品质量监测工作,严把油品质量关。各地要认真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能,统筹安排抽查经费、时间及抽查的地区、企业和油品品种,加大油品质量监测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企业经营质量不合格油品的行为,除依法查处、监督其整改外,还要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追根朔源,井采取措施,确保油品质量。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在加油站及成品油其他经营场所,张贴12315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或其它举报方式的宣传告示,扩大案件线索来源。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大要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完善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三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开展执法宣传,对典型案例要适时进行曝光。
  (五)建立和完善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经营秩序。各地要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改革目标的要求,积极推动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对违法违规企业要加大惩戒力度,及时记录,重点监控;对屡禁不改、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及时建议主管部门取消其经营许可证,或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在成品油经营企业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倡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成品油市场监管,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国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稳定大局,事关节约型社会的建立。各地要充分认识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把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突出重点,不断完善各项监管措施,标本兼治,通过不懈的努力,实现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市场管理职能部门监管成品油市场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和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各项责任制度,建立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狠抓各项监管措施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工作。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成品油市场特点,细化具体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努力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对一些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遏制违法势头,不断净化成品油市场。
  (四)加强配合,形成执法合力。要加强与商务、公安、安全监管、质量监督及质量检测等部门和机构的联系和配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情况信息通报制度、开展联合办案等,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加大执法力度。
  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对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请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认真填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计报表中的成品油监管工作内容,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情况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汇总,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二00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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