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公告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2002-02-22 生效日期: 2002-02-22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为统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零售价格,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专用发票的费用,有利于金税工程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扩大发行,经国家计委批准,对专用发票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自2002年1月1日起,下调专用发票最终售价,具体零售价格为:
   电脑四联专用发票1.05元/份;
   电脑七联专用发票1.67元/份;
   手写中文四联专用发票10.92元/本;
   手写中文七联专用发票16.26元/本;
   手写藏汉、维汉文四联专用发票11.30元/本;
   手写藏汉、维汉文七联专用发票166.52元/本。
  二、以上价格为全国统一零售价格(以前年度库存的专用发票也必须按照新的零售价格配售),各级税务机关在配售专用发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新价,不得随意加价或在价外收取费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