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立深圳市文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10 生效日期: 2000-04-10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国税注批字[2000]第86号

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设立深圳市文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你中心所报深圳市文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报告,符合《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中关于发起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同意成立深圳市文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编号:24011)。

  二、你中心应根据本批复的要求及时通知深圳市文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三、深圳市文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应严格执行《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执行业务并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四、深圳市文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遵守职业道德。

  五、深圳市文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及注册税务师必须专职从事本所的工作,事务所的业务活动接受你中心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