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1999)128号
恒远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筹委会: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开业的报告》、《关于申请苏州干将路营业部开业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恒远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及苏州干将路证券营业部开业,并核准公司章程。
二、核准恒远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核准以下9家公司的入股资格和入股数量:
三、核准颜羽、李由鹏、戴东生、红炜、苏琪、曹华六人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四、接此批复后,恒远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须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我会领取《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该公司必须挂牌开业,逾期不开业的,本批复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