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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阳证券投资基金扩募和续期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0-29 生效日期: 1999-10-29
发布部门: 中国证监会
发布文号: 证监基金字(1999)32号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长阳证券投资基金扩募和续期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关于长阳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扩募和续期的申请,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阳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由原2亿份基金单位按面值扩募至10亿份基金单位,向原持有人按比例配售,原持有人不认购部分先向保险资金配售,余额由本基金发起人认购。

  二、每份基金单位发行价格为面值加计0.01元发行费用。

  三、同意基金存续期限延长五年。

  四、同意长阳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景阳证券投资基金。
  你公司应严格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基金的扩募工作,扩募工作完成后,应向我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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