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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搞好再就业援助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14 生效日期: 2001-09-14
发布部门: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冀劳社[2001]69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自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全省再就业援助行动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为了更加深入地开展好这项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再就业援助行动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劳社部函〔2001〕134号)和《关于在9月中下旬集中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1〕6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好再就业援助集中活动 
  省厅定于9月25-30日在全省集中举办一次规模较大的再就业援助活动。此次活动目的是通过集中举办较大规模和声势的活动,推动各地、各部门将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将各项服务措施做得更扎实,使再就业困难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得到切实有效地帮助,顺利实现出中心、再就业,保持社会稳定。 
  活动主要内容有:实施贴近服务,通过上门指导、政策咨询、上街宣传等活动,更广泛、深入、具体地宣传政策;将《下岗职工再就业援助手册》、《再就业优惠政策明白卡》和《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的发放作为援助活动的重要内容,使下岗职工心中有底。《下岗职工再就业援助手册》已由省厅统一制作,批量印刷发放各市,不足部分由各市翻印,确保下岗职工人手一册;有条件的地方要举办一些专场招聘会,免费开展职业能力测试、心理咨询和职业指导活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负责社会保险费用代扣代缴工作部门(机构)要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充分挖掘潜力,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如提供一些公益性就业岗位、政府购买岗位进行托底安置等,多渠道安置就业特困人员;对于自谋职业的下岗职工,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在资金信贷、场地安排、工商登记、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省厅对搞好这次活动提出6点要求:一是各市要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对各项活动内容,都要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二是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对专场招聘洽淡会、宣传咨询日、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搜集空岗信息等项活动都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三是积极主动地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到这次再就业援助活动中来。同时,要搞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落实再就业援助活动中有关政策:四是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媒体,采取集中宣传报道的办法,做到报刊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象、街头有标语,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五是鉴于此次活动的对象群体特殊,省不再搞统一的上街宣传,具体活动由各市在9月25-30日之间自主安排;六是各市要将这次活动的总结作为三季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并填写《再就业援助行动情况统计表》(附后),10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上报省厅就业处。 
  二、继续深入扎实地把再就业援助活动开展下去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做为当前劳动保障工作一件大事,紧紧围绕再就业援助行动的三大主题、八项援助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务求抓出实效。 
  (一)建立内部制度,使再就业援助行动规范化、制度化。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推动工作开展,省厅在成立再就业援助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由厅办公室、就业处、养老保险处、职业培训处、劳动工资处、社保局、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职介中心、训练中心、劳服企业处参加的再就业援助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各市也要建立类似的工作机制,并实行目标责任制,共同推进再就业援助行动的开展。 
  2、建立每月报告制度。从今年9月份起,各市要在每月底前将当月开展援助行动的综合情况以及《再就业援助行动情况统计表》报省厅就业处。 
  3、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援助行动的有关业务处室间的工作情况通报,各市要及时将开展援助行动的最新动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社会反应、有关数据和活动效果上报省厅。省厅将定期把各地开展工作的情况、经验做法在《再就业工作动态》上刊登,通报全省。同时,上报劳动保障部。 
  (二)扎扎实实地逐项落实援助行动的各项具体措施。各市要把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与巩固两个确保、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推动社区就业、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省再就业援助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的工作方案,定期调度,使援助行动的每一项具体工作都得到落实。 
  各级共公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要对下岗职工进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活动,在收集、发布信息上下功夫,提高下岗职工通过市场再就业的成功率;就业训练机构要尽快确定一批适合下岗职工特点的技能培训项目,在年内组织下岗职工分期分批地开展培训。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注意开发社区就业领域,开发一批就业岗位,安置一批再就业援助对象。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民营、个体私营企业及社会各界对再就业援助活动支持,鼓励支持各类民营、个体私营企业积极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当地政府要在政策、资金上予以扶持和优惠。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的发放工作,使每一个下岗职工出中心时都能明了有关情况和接续保险的办理程序,及时得到相关服务。 
  (三)大力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各市要加大宣传力度,实行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宣传,使下岗职工了解援助行动的内容,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并不断扩大这一行动的社会影响,并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社会氛围。 
  (四)为检查各地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的实质效果,劳动保障部在年底前将对半年来全国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的阶段性效果进行总结评估,省厅也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附件:再就业援助行动情况统计表(月报)(略)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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