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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国通证券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裕阳基金份额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9-16 生效日期: 1999-09-16
发布部门: 中国证监会
发布文号: 证监基金字(1999)28号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通证券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关于转让裕阳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600万份裕阳证券投资基金(非流通部分)以双方协议的价格转让给国通证券有限公司

  二、转让行为完成后,国通证券有限公司在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间,未经我会批准,不得出售该部分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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