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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开发“十五”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06 生效日期: 2001-09-06
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办[2001]75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十五”重点专项计划《广东省人力资源开发“十五”计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六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开发“十五”计划 
 
  目 录 
  一、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情况 
  (一)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二)人力资源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人力资源开发面临的形势 
  二、人力资源开发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目标 
  三、人力资源开发的重点任务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二)培养杰出人才 
  (三)加快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步伐 
  (四)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六)构筑广州、深圳人才基地 
  (七)加大人才引进交流力度 
  四、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多方筹集教育经费 
  (二)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三)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特点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 
  (四)加强各行业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的建设和政策理论研究 
 
 
广东省人力资源开发“十五”计划 
 
  “十五”时期是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奠基期,也是我省经济结构的调整期.经济体制的完善期。实施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对于实现《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所提出的各项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情况 
  “九五”期间,广东人力资源开发能力明显提高,人才总量进一步扩大,质量逐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逐步科学规范,为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1.人力资源开发能力明显提高。 
  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形式多样,全省建立起职前与职后教育相结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的教育网络,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并于1996年成为全国率先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省份之一。2000年,全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8年;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等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由1995年的15.2万人增加到29.9万人,自学考试在籍考生从27.2万人发展到71.6万人,同龄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从6.59%提高到11.35%,高、中等职业教育迅速发展,职工教育、干部教育制度进一步完善。 
  2.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人才总量有了较大增长。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才从1995年的215.57万人提高到1999年的338.42万人; 人才与人口之比从1∶31.5?提高到1∶21.6; 普通高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从事科技活动人员从10.5万人增加到14.6万人;国有企事业单位每万名职工科技人员从1887人增加到2439人。 
  3.人力资源管理效能有较大提高。 
  全面推进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逐步规范职务晋升和工资晋级制度。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逐步重视人力资本的开发、使用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规建设逐步加强,制定了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若干政策规定。打破了单一的干部委任制模式,实行选任、考任、聘任等多种任用形式。劳动力市场得到一定程度的开发,以市场手段调配劳动力的机制正在形成,人才中介机构发挥了作用。 
  “九五”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经验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把教育发展作为人力资源开发重点工程。1994年作出《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提出了建设教育强省的战略目标;1997年作出《积极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1998年省委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科教兴粤战略;2000年作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提出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步伐,推进教育现代化。 
  第二,认真抓好人力资源开发的规划工作。各地各单位把人才开发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重点。省政府成立了省人才资源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广东省“九五”和2010年人才规划纲要》,各市、各部门也相应制定了本地区、本行业的人才规划。教育系统提出珠江三角洲教育现代化.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等方案。不少企业把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纳入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之中。 
  第三,注重提高人力资源开发能力。加大教育改革力度,以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教学改革为重点,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加强中小学的规范化建设,促进一批学校上等级。以重点学科建设带动有关高校的“211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教育发展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与教育体制创新结合,与优化教育结构结合,与优质教育资源开发结合,确保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人力资源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才资源开发水平不高。 
  教育的发展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中小学优质学校在校生只占全省中小学在校生的25%,每万人口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在校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教育结构不尽合理;投入赶不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为2.18%,低于全国2.79%的平均水平,中小学教育欠帐比较严重,许多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费不落实;广东的教育资源比较丰富,非国有经济比较发达,与境外海外的经济联系比较密切,但这些资源和有利条件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 
  2.高素质劳动力数量不足。 
  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低于中等发达国家12年以上水平;本科以上人才占人才总量14.36%,低于发达国家20一25%的水平。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人才占劳动年龄人口5.1%,在全国排第十二位;高技术、高技能、高级管理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供给不足。 
  3.人力资源管理能力有待加强。 
  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滞后。部分单位人事管理只重使用,不重培训开发。地方保护主义、单位部门所有的封闭性和狭隘性,造成人才使用片面性,不计成本地使用高学历人才,加上激励机制尚未健全,人的积极性难以调动,造成人力资源浪费。以市场为基础配置人力资源的机制尚不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三)人力资源开发面临的形势 
  1.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预计“十五”期间,广东主要经济指标将继续居全国前列,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GDP年均增长9%左右。经济结构将进行战略性调整,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信息化步伐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较大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对外开放上新水平。 
  2.人才需求量增大。 
  人才需求量越来越大。中级及以上技能型人才和中专及其以上学历人才,“十五”期间要增加300万人。每万人从事科技活动人数达到26人。高层次人才比重逐步提高。人才需求将集中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光机电、新材料、电器机械、石油化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汽车、医药、造纸、环保等科类人才和经贸、营销、金融、管理、法律人才以及本科师范人才。 
  3.学龄人口、就业培训负担加重。 
  学龄人口形成巨大压力。要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2005年的65%,同龄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提高到16%,“十五”期间分别要净增110万个高中阶段教育学位、60万个各类高等教育学位。劳动力培训、就业压力进一步加重。“十五”期间有近700万人从农村向城镇转移。同期初高中和大学毕业就业人数达520多万人,外来劳动力还会持续增加。 
  面对这样的形势,广东必须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增加教育、培训投入,开发全社会的教育资源,实现教育体制创新,提高人才资源的存量,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持。 
  二、人力资源开发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科教兴粤战略,调动各级政府的财力和全社会资源,采取整体性人力资源开发并突出重点的战略,在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基础上,重点抓好教育事业发展、企业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抓好人才特别是高级专门人才和各类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形成人力资源优势;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母工程,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增加教育投入;以提高人口的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创新能力和职业技能为目标,以加快教育发展特别是高等教育发展为突破口,以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为重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规划目标 
  人力资源开发能力与人民群众提高素质.竞争能力和对高层次高质量教育的旺盛需求相适应,与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要求相适应,推进教育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逐步居全国前列,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劳动者能够充分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2005年主要预期目标: 
  至进入教育强省行列。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整体性人才开发系统,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初中毛入学率从2000年的99.55%提高到99.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38%提高到65%,同龄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从11.35%提高到16%,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达到115万人。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综合效益明显提高。重点建设一两所高水平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一批大中小学校逐步居全国同类型学校前列。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迅速发展并成体系,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工种达到200个,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前培训率达到90%以上。 
  至劳动者素质有较大提高。劳动年龄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8.5年,人才总量逐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中级技工及其以上技能人才和中专及其以上学历人才总量增加300万人,达到784万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占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才的比例接近20%,每万人口从事科技活动人员从2000年的21人提高到26人。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造就一批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以培养高技术、高技能、高级管理人才为重点,以培养工业、服务业、农业各层次技术、技能、管理人才为主体,大力开发人力资源。 
  至初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与企事业直接管理相结合,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有机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政府职能得到较充分的转变,人才自由合理流动,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实现人尽其才。 
  三、人力资源开发的重点任务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1.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努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中小学优质学校在校生占中小学在校生的比例提高到50%。加强规范化学校建设,推进学校现代化。大力扶持农村教育。各市县要把改造薄弱学校作为重要任务,并与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小班教学。扩大九年一贯制办学模式的试验范围。普通高中逐步向县城和经济、交通发达的中心镇集中。创办一批综合高中和特色高中。高中阶段教育与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在全省招生计划指导下,各市县根据本地人才需求的特点、中等教育的办学条件和高等教育发展的速度,确定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比例。 
  2.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扩大本科院校规模,万人以上大学达到15所左右。统筹规划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市多功能的大学园区。有条件的专科学校争取升格为本科院校。创办20所左右的职业技术学院。尚未建立高等学校的地级市至少建立一所职业技术学院。选择一批专业举办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成人高等教育及自学考试。在有条件的高校建立网络教育学院。加强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网络建设。市县电大和自学考试要深入到乡镇农村。 
  实现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沟通,推进学校教育与校外培训的融合,加强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的衔接。完善各种成人教育、培训和考试制度。形成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育相互沟通衔接,满足人民群众多种学习需要的终身教育体系。 
  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结构。 
  完善基础教育“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健全高等教育以省统筹为主的体制,以及中央、省、市三级办学体制和共建共管体制。建立多元办学、多元投资体制。非义务教育实现教育体制创新,实行国有民办、公办民助、股份制办学。明晰各级各类学校产权。2003年高校实现后勤社会化。依法落实学校尤其是高校办学自主权,理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与政府管理的关系。 
  调整高中等学校结构。强化广州地区高校中心地位,以建设重点学校为龙头,提高本科和研究生比例。争取若干所重点高校建立研究生院。2005年,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分别达3一4万人、30万人、51万人。统一规划和优化整合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师范教育结构,重构师范教育体系,大力发展师范专科、本科和师范专业研究生教育,逐步推进师范教育旧三级(中师、专科、本科)向新三级(专科、本科、研究生)转变。 
  优化高等教育专业结构。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工科,使工科在校生比例提高到35%以上,扶持发展农科,稳步发展理科、财经、医科和文科,健全职业教育体系。重点学科按国家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和扶持学科四个层次建设,使国家级重点学科及重点实验室达到50个,省级重点学科达到100个。建立10个工程研究中心。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 
  发展以全体教师为对象、骨干教师为重点的继续教育。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到2005年,小学专任教师要有50%达到大专学历;初中要有50%达到本科学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要有80%以上达到本科学历;普通高校专任教师要有80%左右达到研究生学历。学校行政管理干部也要按这些指标要求提高学历层次。实施培养新世纪基础教育人才的“百千万工程”和高等教育人才的“千百十工程”。通过建设一两所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若干所重点高校、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学科、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集聚和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和创新人才。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素质教育要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建立面向21世纪的课程体系。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技术手段现代化。引进和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全面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教育方法的整合,中小学要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加快教育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实施“校校通工程”,普及网络课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估制度。 
  (二)培养杰出人才 
  以广东科技发展主攻方向、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产业为目标,培养一批高层次的科技、管理的杰出人才,提高高知识层次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带动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培养新的一批两院院士。 
  做好院士后备人选的选拔工作和培养计划,加大科研投入,确定院士培养的主攻方向。 
  2.扩大特聘教授数量。 
  继续加大投入,在高等学校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学科扩大国家级和省级特聘教授岗位数量,并形成学术梯队。 
  3.培养大批企业高层次科技人才。 
  从高新技术发展的重点方向和项目中确定相关专业的培养对象,纳入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组建若干个技术创新中心和一批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引进并通过定向培养,造就一批科技产业技术带头人和既懂现代化科技又有国际经营管理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加快科技产业化,培养一批具备科技成果开发和转化能力的高级人才。 
  4.培养更多的博士后。 
  完善博士后配套政策,建设好现有博士后流动站和企业工作站,建立博士后科技开发基地等多形式的建站模式,积极争取在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企业增设博士后站。在5年内,博士后站争取比现有规模增加1.5倍,达到50个左右,在站博士后400名。 
  5.培养大批博士 
  进一步扩大博士点和培养规模。每年分别评选对广东基础理论发展或技术创新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博士论文和优秀硕士论文。在5年内,博士点要从现有的157个扩大到250一300个,在学人数达到1万人左右。 (三)加快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步伐 
  1.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 
  建立以学校为主体或以企业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产学联合体。把一批高科技企业办成学习型企业。培训形式要灵活多样,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相结合,岗前培训和岗位任职资格培训相结合,国内培训和国外培训相结合。建立粤港澳管理人才联合培圳基地。不断开拓国际合作培训渠道,推进人才培养国际化。在各行业培养500名高级技师,5万名技师。 
  2.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素质。 
  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化。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库。对全省所有国有企业领导及其后备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10天的短期适应性培训。对企业管理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工商管理培训;逐步实行企业经营管理者“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企业财会、法律、审计、安全、统计等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职业资格培训。 
  3.建立健全学业证书与职业证书并重的制度。 
  建立以职业资格培训为特色的就业培训体系,使广大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有较大提高。深化职业培训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劳动就业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培训网络。建立广东省劳动保障综合培训基地。各市县至少建立一个综合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立省技能人才信息库。 
  (四)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 
  1.加强农村教育统筹。 
  建设一支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农业科技、技能为重点,包括其他科类在内的农村建设的专门人才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坚持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统筹和经济、科技、教育结合的农村教育发展方针,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实施“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工程”,完善“绿色证书”制度,将青壮年文化教育与实用生产技术培训结合起来,使未能升上高一级学校的毕业生普遍掌握1一2项实用技术,基本具备在农村从业、创业的能力。 
  2.加强农业人才的培养。 
  优化农业科技队伍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实施“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素质工程”。至2005年,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县级以上的要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水平。加强农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组织农民技术人员接受高等、中等教育,培养一支适应农业现代化的技术骨干队伍。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流动有序化工程和智力扶贫工程,重点提高16个贫困县劳动者技能。 
  建立乡镇人才服务站,加快农村人才市场建设步伐,逐步完善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网络体系。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创业。 
  3.把农业示范基地作为集聚农业科技人才的主阵地。 
  在珠江三角洲建立10个集研究、示范、生产、销售、培训于一体,且各具优势的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并以此为依托,汇集省内外农业优秀人才,形成一大批扎根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农业科技研究的人才队伍。建立区域性农业引进与试验中心,并以此为依托,在承接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的区域性试验、示范,以及从事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引进、二次开发和技术推广工作中,吸引、集聚各类农业技术人才。 
  建立“农业科研机构→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技术员→农业技术培训”的一条龙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工贸研一体化农业集团,建立县市、乡镇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站),初步形成基本适应现代农业建设的技术推广服务网络,造就农业生产技术骨干。有条件的地区要扶持乡镇龙头企业办科研,在“公司+科研机构+生产基地”的模式下,创造农村基层优秀技术人员参加农业科技研究的良好条件。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健全干部继续教育制度。 
  建立健全公务员和党委系统干部培训制度。全面开展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凡晋升级别的公务员,必须经过公务员任职培训,其中省级机关晋升处级以上职务的,应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每年要安排一两周时间学习最新的经济、科技、国际关系、典型法律案例知识等。在高等学校开辟更多的渠道让中青年干部参加脱产或在职提高学历层次的学习。 
  2.加强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 
  以市场配置为基础,促进专业技术干部向企业流动,引导科技人员到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从事高新技术工作,优化人才的地区结构和行业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业中的比例。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定向资助培养博士生,选派优秀年轻科技人员出国培训。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干部每年应参加不少于15天的继续教育。 
  以人才高级化推动产业高级化。通过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工程研究中心,并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实践中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推进产学研合作,大力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型人才。 
  3.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步伐。 
  拓宽培养年轻干部渠道。完善现有挂职.调任锻炼方式,将机关中缺乏基层经验的干部对口派到基层锻炼,将基层中缺少宏观管理经验的干部派到上级机关锻炼。对一些专业要求较高的干部,要派到本部门下级基层单位挂职。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出国进修。 
  (六)构筑广州、深圳人才基地 
  1.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吸引培养人才。 
  广州、深圳建设成为区域性的科技开发中心。重点支持广州、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生物岛、广深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发展,确定产业发展重点,办出当地产业特色,并使之成为集聚人才、培养人才的基地,高新技术研制、开发、转化、生产的基地。 
  2.以大学科技园建设集聚、培养高知识层次人才。 
  以广州地区高等学校密集地带为依托,以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和中山大学科技园为重点,构建开放式、网络式的联合协作基地。建设好广州大学园区和深圳大学城。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基础上,在若干所高等学校建立高科技开发研究中心,使之成为多功能的科技开发研究基地,并在此基础上组建科技协作网,吸收企业参与,实行开放管理,设立研究基金,向国内外开放,吸引优秀科技人才带项目进来研究,也可以带成果进来中试。 
  (七)加大人才引进交流力度 
  1.积极引进省外专门人才。 
  引进人才主要是高层次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来粤工作。 
  2.加强粤港澳台人才智力合作与交流。 
  建立粤港澳台科技人才交流年会制度。积极发展多形式科技人才合作,建立内地至广东香港科技人才链,发挥各自优势,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3.加大高层次留学人员和海外智力引进力度。 
  每年举办中国留学人员科技交流会。建立留学人员信息库,建立健全留学人员创业园。 
  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包括来粤讲学、合作科研、咨询等引进海外智力。加强广东国际人才网建设,对外国专家实行聘任制、特聘制或荣誉职务制,对有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进行表彰。健全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议制度,组织专家、学者团到国外进行考察、培训。 
  4.制定优惠政策。 
  对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技师的调入,原则上不受增人计划的限制,并可免交城市增容费;对引进人才本人及其家属的户籍迁移、引进人才配偶工作的安排、子女上学提供优惠政策,并实行一条龙服务。凡是单位急需的人才,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简化入户、迁移手续。 
  设立广东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国外智力专项资金。对来粤创业和从事科研、技术开发以及教学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数量的启动资金,对广东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项目给予支持。 
  四、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多方筹集教育经费 
  1.落实政策法规规定的财政性教育投入。 
  各级财政要切实做到《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即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十五”期间连续5年每年提高省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1一2个百分点。各市县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增加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各级财政每年安排超收部分应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依法征足用好教育费附加。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要保证财政性教育投入的总量不减。 
  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按教育事业的发展重新定岗、定编、定员,建立新的教师编制标准。 
  保证企业培训的投入。积极扶持企业开展以技能培训为核心的职工教育,其费用应达到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一2.5%。 
  2.教育发展与金融资本结合。 
  鼓励运用金融、信贷等手段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改革现有高校基础设施投资模式,融入银行信贷资金,采取拨款与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发挥政府有限资金的扩张效应,学校通过学生收费、科研成果转让、产业开发等其他预算外收入归还本息。争取发行教育债券、上市公司提成等方式进行教育融资。 
  开发非义务教育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办学,按产业方式经营,引进社会投资,加快扩展人力资源开发能力。 
  3.逐步建立合理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幼儿教育、非学历教育、民办教育逐步按成本收费。高校按不同类型和层次分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收费为辅,以收费为主、财政拨款为辅,基本按成本收费等3种收费模式。积极推行学资贷款、留学贷款和教育储蓄制度、教育保险制度。建立以国家和学校投入为主渠道的“贷、奖、助、补、减”助学政策体系。每所学校都要从收取的学费、杂费中提取10%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4.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所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杂费和捐资助学费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部用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民办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办理。加强各类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的审计监督。 
  各级政府落实筹集教育经费的政策法规,学校特别是高校要提高筹资能力,合理配置资源,用好用活教育经费,提高办学综合效益。 
  (二)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科学的人事分类管理制度,重点抓好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合作”的良好用人环境。 
  1.推进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改革。 
  重点是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引进竞争机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推行公开选拔、任前公示、职务任期、定期考核监督、多形式交流等制度。 
  2.完善公务员和党委系统干部管理制度。 
  加大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和回避工作力度。重点抓好考试录用、职务升迁、交流轮岗、竞争上岗、辞职辞退工作。机关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务提倡竞争上岗方式确定任职人选。对部分领导职位试行聘任制,对技术性、操作性、辅助性的职位试行聘用制。各市县要加快公开选拔处级、科级领导干部的步伐。 
  3.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重点是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对教师、医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推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建立政府指导管理下的社会化评价机制。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建立适合不同专业技术岗位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 
  建立弹性退休政策。对高层次科技人员试行弹性退休制度。 
  4.对企业经营者实行职业化管理。 
  以资产为纽带,建立经营者分层分类管理体制。取消国有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加强产权监督。改进对企业经营者的考核办法,实行财务总监制,建立企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经营者离任审计和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任职资格制和聘任制。引入市场机制选拔企业经营者,建立高级经营者人才公司和省级企业经营者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将经营者逐步推向市场。 
  5.健全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制度。 
  打破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身份的界限,促进人才在不同地区、部门、行业之间的合理流动。鼓励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到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工作;鼓励大学毕业生和中高级科技人员到乡镇或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建立科技人员和教师轮流定期到农村工作制度,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健全劳动人事代理制度。制定劳动人事代理工作有关法规,规范劳动人事代理行为,提高劳动人事代理服务质量。 
  (三)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特点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 
  1.建立健全考试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权威的考试机构。实行“教考分离”,培养与使用统一。以社会公开考试为手段,引导人们选考社会急需的专业或课程,形成劳动者积极主动学习与用人单位合理、高效使用人才的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 
  2.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的考核、鉴定制度。 
  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社会化管理,规范职业技能的考核鉴定工作,公正地考核鉴定各类技能人才。健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建15个国家规定持证上岗的通用技术工种标准化职业技能鉴定所。 
  规范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试评聘工作。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应作为科技人员晋升职称、增加薪金、参加评奖的重要依据。 
  高级技师要不拘泥于职工总数2%的比例,通过公开、客观的考核,打破由职工的资格决定其能否参加技师考试的陈规,激励更多的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3.培育发展和统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 
  建立覆盖全省的人力资源信息网、职业介绍组织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至2003年建成省、市、县(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并使国际人才信息库与国内人才信息库联网。 
  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依法规范劳动力市场。大力发展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规范非公益性的职业中介组织。制订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则。建成以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东省人才市场、深圳人才中心市场为主导的广东人才市场体系。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改革转向市场选择轨道。健全毕业生分科类的就业供需见面会。从2001年起,政府不再下达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就业计划,只对需要特殊人才的部门和地区提出人才保障政策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就业。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高度重视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指导、鼓励下岗人员到第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或自己组织起来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4.建立激励机制。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承认人才“智力资本”的价值,肯定其合法收益。在继续倡导社会主义奉献精神的同时,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形成多种形式的分配制度。在一些企业可逐步推行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 
  规范分配秩序。形成国家对机关干部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规定的工资标准、有关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社会调查部门发布的市场价位、招聘单位公布的职位薪水标准的薪酬系列。 
  (四)加强各行业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的建设和政策理论研究 
  1.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机构。 
  各行业都要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转变管理职能,将传统的只重使用不重开发的人事管理转变为既重使用又重培养的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把知识型员工和企业家作为企事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抓好人力资源开发规划、人才获取和培训、人力组织结构优化、智力资本的保持和激励、人力资源的控制和调整等全方位管理。建立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咨询的中介机构。建立人力资源开发的反馈系统,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 
  2.培养一批适应人力资源管理的队伍。 
  高校要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专才。开辟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有计划地加强对现有人事管理人员的培训。 
  3.加强人力资源理论和政策措施的研究。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开发、使用和管理的政策法规。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人力资源理论,提高学术水平,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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