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经济部工业局所属工业区管理机构主任及副主任甄选要点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06 生效日期: 2005-09-06
发布部门: 台湾
发布文号: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九月六日经济部工业局订定发布全文10点

一、经济部工业局(以下简称本局)为建立所属工业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主任及副主任公开、公平及公正之甄选制度,以拔擢优秀人才、提升服务效能,特订定本要点。

二、管理机构主任及副主任之甄选,考量机构特性与甄选优秀人才需要,由管理机构现职人员与非现职人员一并甄选,并以公开方式办理。

三、管理机构主任及副主任甄选,应成立甄选委员会,以本局副局长为主任委员,另置委员十人,任期二年,期满得连任,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本局主任秘书、永续发展组组长及工业区组组长。

(二)遴聘专家学者四人。

(三)有经验之企业家二人。

(四)中华民国工业区厂商联合总会推荐一人。委员均为无给职。

四、经济部工业局所属工业区管理机构主任及副主任甄选委员会之职掌如下:

(一)审核甄选标准及程序。

(二)审查应甄选人员撰写之拟任职务计划书。

(三)应甄选人员甄选成绩之评核。

(四)应甄选人员名次顺序之排定。

(五)其它有关甄选之审议事项。

五、主任及副主任甄选委员会应有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出席,始得开会,委员应亲自出席,不得代理。开会时,得邀请职缺所在地之工业区厂商联谊会或厂商协进会会长(理事长、主任委员)列席。

六、管理机构主任甄选之报名资格如下:

(一)管理机构现职人员:现任管理机构主任、高级专员、副主任等职务。

(二)非管理机构现职人员:凡中华民国国民,并符合下列各目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学院校研究所毕业,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性质相近之工作年资六年以上(含主管年资三年以上)。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专院校毕业,并具有性质相近之工作年资八年以上(含主管年资三年以上)。

七、管理机构副主任甄选之报名资格如下:

(一)管理机构现职人员:现任管理机构副主任、一等专员、组长等职务。

(二)非管理机构现职人员:凡中华民国国民,并符合下列各目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学院校研究所毕业,获有硕士以上之学位,并具有性质相近之工作年资四年以上。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专院校毕业,并具有性质相近之工作年资六年以上。

八、前二点所称「具有性质相近之工作年资」,系指与下列各款之一性质相近之工作年资者:

(一)服务或辅导厂商。

(二)管理公共建筑物与设施。

(三)督导或执行污水处理设施营运、操作、管理或维护等事项。

(四)从事公共服务。

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参加甄选:

(一)动员戡乱时期终止后,曾犯内乱罪、外患罪,经判刑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

(二)曾服公务有贪污行为,经判刑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

(三)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经判决确定,其情节重大。

(四)曾任公务人员经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职处分尚未期满或因案停止职务,其原因尚未消灭。

(五)褫夺公权尚未复权。

(六)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

(七)经合格医师证明有精神病。

十、甄选程序如下:

(一)办理公告:公告甄选职务、应甄选资格、应附书件及评分标准。

(二)资格审查:进行资格审查作业,并通知符合资格者参加甄选。

(三)召开甄选会议:应甄选人员进行简报及答询。

(四)排定名次顺序:甄选委员会排定应甄选人员之名次顺序。

(五)圈定甄选结果:由局长就甄选委员会排定之前三名中圈定。

(六)办理甄选结果及公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